岩母斤
见“宣简皇后”(1747页)。
见“宣简皇后”(1747页)。
亦作状达、专达等。满语音译,汉译“什长”,即十户或10人之长。清初满洲等族居民住户中和军事组织中基层单位的管辖人。(1)满族村屯居民中,每以10户立一长;遇出猎,亦以10人立一长。于游牧部落蒙古中,制
清代蒙旗之一。杜尔伯特部台吉布图库初驻牧额尔齐斯河流域,因惧阿睦尔撒纳侵袭,徙乌兰古木。乾隆二十二年(1757),喀尔喀贝子车布登扎布领兵追擒佛保叛军时,率众归附,封二等台吉,建旗。诏置呼伦贝尔,归呼
见“耶律隆祐”(1320页)。
鄂伦春人旧时夏季的一种住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小兴安岭地区,毕拉尔路鄂伦春人夏季多居此种住房。形状与东北地区旧式草房相似。其构造是:搭起房架后,以桦树皮覆盖;四周用圆木作墙,为了通风,排列不严密。内
见“奶油”(646页)。
我国鄂伦春族使用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主要分布在我国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黑龙江省黑河市和塔河、呼玛、逊克、嘉荫等县。鄂伦春多半聚居。聚居地区的鄂伦春族大部分都使
行政区划名。明改辰州路置,治所在今湖南沅陵县,隶湖广布政使司。清初沿用明制,领州1,县六:黔阳、麻阳、沅陵、泸溪、辰溪、溆浦。康熙三年(1664),改属湖南。乾隆元年(1736),割黔阳、麻阳属沅州府
元代在四川羌族地区设置的土司名。隶松潘岩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设达鲁花赤1员,千户1员。
清太祖努尔哈赤以开创后金汗业的功臣五人立为理政听讼大臣。此五臣即:※额亦都、※安费扬古、※费英东、※何和礼、※扈尔汉,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擢居此要职。战时率领八旗兵出外征战,平时在内佐理政务和
萨满教巫者的一种。鄂伦春语音译,对仅为人祈祷“治病”者的称呼。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但为数不多。不分年龄、性别皆可充当,多是天花、麻疹患者病愈后为之。据说其能请到的神只几种,专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