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匝尔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杂尔伯克。“巴匝尔”,维吾尔语,意谓“市集”。职司管理集市一切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杂尔伯克。“巴匝尔”,维吾尔语,意谓“市集”。职司管理集市一切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敦煌文献卷子有载,为主管税收事宜的官吏,相当于“税务官”或“税监”。
?—1672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富察氏。佐领木科里第三子。初任护军校。天聪六年(1632),太宗亲征察哈尔,分兵略明大同,至朔州,与参领道喇等击败出城兵。崇德三年(1638),署护军统领,随贝勒岳
见“耶律神独斡”(1327页)。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7世纪末18世纪初头克汗所制定。头克汗为※江格尔汗之子。其统治时期(1680—1718),致力于消除汗国内分裂状态,加强汗权,维护诸部落间团结,采取各种措施控制三个玉兹,限制各兀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家族名称源于在后藏白朗地区的庄园名。为颇罗鼐时期的显赫家族。其成员拜采哇才仁南杰于雍正五年(1727)卫藏战争时,围攻江孜,后遭前藏隆布鼐军袭击,撤退。九年(1731)任代
吐蕃大臣。又作名悉腊。娘氏人,唐时译作“明氏”。吐蕃赞普赤德祖赞(704—755年在位)时任御史及政令。晓书记,通汉文,久居长安,致力唐蕃和好。唐中宗景龙二年(708),奉赞普命,赴唐求婚,至长安,受
见“忽鲁爱卫”(1490页)。
汉时南越国郎相。岭南番禺地区越人。武帝时,南越王赵建德、丞相吕嘉公开反汉。元鼎五年(前112)秋,朝廷令伏波、楼船二将军率江淮以南10万师讨之,兵困番禺城。率粤兵降汉,被封为侯,赐食邑510户。
?—1183金大臣。海陵王赐名邦基。渤海人。大氏。熙宗时,为寝殿小底(内侍),权近侍局直长,备受亲信,掌管宫殿符钥,自由出入宫禁。皇统九年(1149),因无故被熙宗杖笞,怀怨,与右丞相完颜亮同谋弑熙宗
见“匹黎尔”(1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