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满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3斗。 ③土地面积:1巴特满土地指1巴特满小麦籽种所播种的土地面积。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3斗。 ③土地面积:1巴特满土地指1巴特满小麦籽种所播种的土地面积。
即“龙头冈”(495页)。
16世纪中叶郑成功在台湾推行的一种寓兵于农的土地经营方式。1662年,郑成功率大军入台驱逐荷兰侵略者,因来台人口骤增,粮食匮缺,命部队分赴各驻地屯垦,自耕自给,故名。士兵们农忙时垦种,利用农隙之时,训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洪武七年(1374)置。以自四川巴县移住之唐进宝为水尽源通塔坪长官司长官。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招回逃散土民,复长官司。以唐思文任长官,隶容美宣抚司。唐镇
“蔑孤”,契丹语,又译作“蔑古”。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大蔑孤为※五院部下之一石烈
金建国前女真部落联盟长称号。女真语音译,“都”意为“核心”(一说借用汉语),“勃极烈”意为“官长”、“首领”、“头目”,合为“核心头目”或“总头目”之意。《金史·国语解》谓:“总治官名,犹汉云冢宰。”
见“金牌信符”(1478页)。
见“慕容宝”(2437页)。
元朝官署名。为※太禧宗禋院所属四总管府之一。武宗至大四年(1311),因建大圣寿万安寺,置万安规运提点所。仁宗延祐二年(1315),升都总管府,又升寿福院。文宗天历元年(1328),改为寿福总管府,秩
满族贵族建立的全国政权的朝代名。明万历十一年(1583),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起兵,开始统一女真各部的事业,经过30余年的艰苦斗争,于万历四十四年(1616)在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境)建国,改元天命
?—1555明代湖广保靖土吏、抗倭英烈。土家族。任保靖宣慰司(治今湖南保靖县)土舍,隶宣慰使彭荩臣。嘉靖三十三年(1554),奉诏随彭荩臣率土兵赴苏州、松江等地征剿倭寇。翌年,率本部土兵为先锋,深入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