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阿速江卫”(1223页)。
见“普剌”(2289页)。
?—1758清朝将领。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人。雍正(1723—1735)中被清军俘执,为西宁高氏(回民)育为己子,遂从其籍,改是名。成年后,应征从军。因忠勇,擢保宁堡守备。乾隆二十二年(1757),定边
见“耶律资忠”(1319页)。
德昂族旧称。1985年9月根据本民族意愿,正式改为※“德昂族”。详见“德昂族”(2520页)。
北辽宣宗孝章皇帝耶律淳年号。1122年,凡1年。
? —1768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字筠亭。一等公富文(一说广成)之子。乾隆皇帝之妻侄。乾隆十四年(1749),授二等侍卫。二十一年(1756),以副都统衔赴西路军营,随定西将军达勒党阿追剿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湟中县西南临近鲁沙尔之上新庄、大源、盘道、大才一带。清代称塔尔寺族,民国时称金塔乡,解放后曾改为金塔藏族自治乡。相传是雍正(1723—1735)间,罗卜藏丹津叛乱被平息后划归塔尔寺管
旧时云南德昂族的婚姻习俗。德昂族原存在有舅父的女儿要同姑母的儿子结婚的习惯,为古老血缘婚的遗迹。随着个体家庭的发展,舅父之女常常拒绝同姑父之子结婚。这时,如外嫁,按例应将收入身价的1/3送给姑母,表示
即“诺曷钵”(19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