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莫拉定
见“拉定”(1366页)。
见“拉定”(1366页)。
明代天文学家。又译作海达儿或海答儿。回族。先世西域人。洪武(1368—1398)年间官钦天监灵台郎。洪武十五年九月奉召,与阿答兀丁、马沙亦黑、马哈麻等,咸至于廷,出所藏元遗之书,择其言天文、阴阳、历象
参见“札萨克旗”(435页)。
1904年英军上校荣赫鹏强迫噶尔丹寺长罗生戛尔曾等签订非法的《拉萨条约》,遭到全国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清政府不予批准,为挽回主权,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派外务部右侍郎唐绍仪等赴印度加尔各答,与英专
1916—1990现代藏学家。笔名章鲁、子元,别名马尔沙。甘肃临夏人。回族。1936—1937年曾赴藏区调查,先在夏河拉卜楞寺,继随嘉木样朝佛团入藏,在哲蚌寺学习,后经印度、香港返国。归后写有青藏地区
木筏。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嫩江支流诺敏河一带,是这一地区鄂伦春人过去使用的一种交通工具。以十几根粗木杆绑成排,用作水上运输东西或摆渡等。
见“昔剌思”(1345页)。
1798—1871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王佳氏。字秀峰。道光间,历任侍卫、副都统。咸丰三年(1853),以太平军由湖南下汉阳,欲取荆州,奉命专统荆州防务。四年,任荆州将军,督师配合湘军曾国藩部合攻武
见“夷离毕”(760页)。
见“答里山卫”(2239页)。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