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基
见“耶律弘基”(1308页)。
见“耶律弘基”(1308页)。
清代蒙古地名。治所在前苏联乌斯特一卡美诺哥尔斯克,原为准噶尔部辖地。康熙五十九年(1720),沙俄扩张主义者利哈列夫率兵侵入斋桑湖失败后,夺取该地建立要塞,遂为其长期霸占,并被当作蚕食中国西北地区的前
1764—1853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二十四任堪布。藏族。生于桑云地方之察尔察家族。6岁从嘉木样二世出家,同年迎至拉卜楞寺坐床,拜密宗格西桑丹森格为经师。三十九年(1774),入经院学习。四十九年(17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在珞瑜所置的六个定。藏语音译,※“马尼岗”为地域名,“根卡”即※“定”。19世纪上叶按地域区划为:第一根卡管理岗锗、打米勇、岗布、仁古、井绒、岗龙和兰波等村;第二根卡管理帕拉、约班、东
即《道宗皇帝哀册》(2300页)。
西藏解放后门隅地区行政区划之一。位于西藏山南地区东南部、门隅的北端。区人民政府驻麻玛村。1959年8月以贤勒、贡日、色目、吉巴四措的绝大部分地区和原属哲古宗(即今措美县)的让村一并改设区。为错那县下辖
傣语音译,意为“贡物”。解放前云南傣族封建领主对辖区内被统治民族一种敲诈勒索方式。凡不同程度受傣族领主统治或控制的一些民族,如哈尼、布朗、拉祜、景颇等族,每年必须向傣族领主交纳一定数量的贡礼,上缴物品
傣语音译,意为“什夫长”。传说最早是傣族军事组织中的一个基层单位,每10人编为一个“火西”,设一头目称“乃火西”,后来逐渐蜕变为行政组织。系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陇”之下村寨之上的一级行政组织,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札布噶河源。东至烘乌,接本部右翼后旗界;西至膏林塔拉,接本部中后旗界;南至莫霍尔噶顺,接军台及本部右翼右后旗界;北至哈喇乌苏,接本部中左旗界。有佐领2。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旗主
见“萧得里特”(2002页)。
清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多罗科氏。世居义州地方。崇德五年(1640),从杏山台上密遣人至清,约兵往攻。兵至,生擒台上5人,遂率众归清,授三等甲喇章京世职。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