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勤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3个管理赋税的官员之一。见“南诏官制”(1594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3个管理赋税的官员之一。见“南诏官制”(1594页)。
契丹皇族三父房之一。为对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三伯父※耶律释鲁后裔的称呼。连同二伯父※耶律岩木后裔(称※孟父房,因大伯父※耶律麻鲁无后),与诸弟后裔(称※季父房,以阿保机父排行而论)合称※三父房,或皇族三
见“耶律弘基”(1308页)。
契丹族习俗。详见“讨赛篱”(614页)。
根据语言发生学分类法划分的语系之一。最早是德国传教士和人类学家施密特(W·Schmidt)于1906年提出来的。使用这个语系语言的民族,分布在印度、尼科巴尔群岛(印属)、缅甸、马来西亚、泰国、柬埔寨、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今有人认为治前苏联结雅河支流托姆河流域。《满洲源流考》作托漠卫。
见“沙不丹”(1126页)。
清代对八旗满洲、蒙古、汉军的一种称法。与※内务府三旗、王公府属包衣五旗对称时用之。以内务府三旗等视为“内”,故称之为“外八旗”。嘉庆(1796—1820)时,内务府属南苑所设总尉1人、防御8人、骁骑校
一作骲头箭。古代,凡箭镞用骨制成者称此。清代内务府武备院特设一种箭匠承制,称“骲头作”。镞是用木制成的一种特殊装置(以椭圆形长约1寸的木头,凿成中空,侧起4棱,棱间各钻1孔),发射时受风则鸣,所以也称
?—1466明代蒙古哈喇慎(喀喇沁)部领主。一译博赉。景泰三年(1452),岱总汗脱脱不花、济农阿噶巴尔济兄弟败亡于瓦剌领主也先后,受萨穆尔公主派遣,将阿噶巴尔济孙、哈尔固楚克子伯颜猛可(孛罗忽)救出
见“吉能”(6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