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木禅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乾隆十九年(1754),随祖玛木特内附。二十一年(1756)春,奉命袭祖爵,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二十四年(1759),复从参赞大臣追捕逃亡之准噶尔人众,获嘉奖。越2年,授扎哈沁旗总管。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乾隆十九年(1754),随祖玛木特内附。二十一年(1756)春,奉命袭祖爵,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二十四年(1759),复从参赞大臣追捕逃亡之准噶尔人众,获嘉奖。越2年,授扎哈沁旗总管。
佛教称谓。梵文音,又作苾尼、煏尼、 比呼尼。藏语称阿尼、准玛。意为“乞士女”、“除女”。也称“沙门尼”,俗称“尼姑”,“尼”指女子出家后受具足戒者。出现较晚,据说阿难请
即“乾竺特”(1982页)。
纳西族流传的口头叙事长诗。为纳西族民间脍炙人口的作品。它描写一对青年男女因不堪忍受封建社会礼教的束缚,断然走上“玉龙游翠国”(玉龙第三国)殉情的动人故事。表现了纳西族人民对旧社会及封建婚姻制度的强烈控
古地名。高句骊筑。因在南苏水流域得名。故址因对南苏水所在看法不同,众说纷纭:或依《辽史》苏州条指在今辽宁金县境内;或说在赫尔苏河(东辽河)流域;一说在辉发河上游;旧有说与苍岩城在今朝鲜顺川、殷山地,今
见“赤峰县”(1013页)。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简称“乌思藏宣慰使”。“乌思”指前藏;“藏”指后藏;“纳里速古鲁孙”意为阿里三路。相当今西藏地区。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
书名。清官修满文分类大型辞书。计有《清文鉴》、《满蒙文鉴》、《增订清文鉴》,三体、四体、五体清文鉴等多种。《清文鉴》为傅达理、马齐、马尔汉等奉敕编,康熙帝审定。康熙十二年(1673)始修,四十七年(1
见“阿真河卫”(1228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其地在今青海贵德东境。永乐元年(1403),明廷于其地设川卜簇千户所,隶河州卫,以其首领令真奔为千户,给印、诰,赐冠带、织金文绮袭衣等。永乐五年(1407)、宣德二年(1427),其首
明广西崇善县土司。宣德元年(1426),为扩充辖地,率众攻占左州县城,执土官,夺其印,占据40余村峒,大肆掳掠。竖旗帜,僭称王,封官建制,并大量制造火器,袭击邻近州县。朝廷令总兵顾兴祖会广西三司剿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