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分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改为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数者免征。(2)市舶。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定市舶抽分例,细货十取一,粗货十五取一。仁宗延祐元年(1314),改为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3)民营冶炼等。银十抽三,铁、矾、磁窑、石灰等十抽二,葡萄酒三十取一。各个时期抽分比例有所改动。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改为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数者免征。(2)市舶。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定市舶抽分例,细货十取一,粗货十五取一。仁宗延祐元年(1314),改为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3)民营冶炼等。银十抽三,铁、矾、磁窑、石灰等十抽二,葡萄酒三十取一。各个时期抽分比例有所改动。
即“焦”(2250页)。
书名。清乾隆七年(1742)奉敕撰,二十四年(1759)复命增修,二十六年(1761)书竣。1函10册,36卷。分圣训、典礼、宫殿、经费、官制、书籍等6门。是研究清代满洲宫廷史的重要史料。
即“哈喇池”(1637页)。
清代八旗组织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俗称蒙古八旗。与八旗满洲、八旗汉军构成八旗组织的整体。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将归附的部分蒙古人编入满洲牛录(汉译佐领),其余单独编为
?—924五代时甘州回鹘可汗。本名毋母主(一作乌母主)。一说为回鹘首领※仆固俊之子。初权知国事,称权知可汗。后梁乾化元年(911)立。诏书中称其“代袭骁雄,生知义烈”,与中原王朝修好,“贡奉不违,戎马
?—1364元末大臣。又译达识帖木儿、达识铁睦迩、达世帖睦尔等。康里氏。字九成。※康里脱脱之子。幼与兄铁木儿塔识入国学,读经史。初为太府监提点。历任枢密院同知、中书右丞、大司农。顺帝至正七年(1347
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原为厄鲁特人。乾隆二十年(1755),投附清朝。从定边将军兆惠击霍集占(小和卓),战于霍尔果斯,降布鲁特头人图鲁启拜等,以功授蓝翎侍卫。护送哈萨克使臣赴京,迁三等侍卫。继从定边
见“萧恒德”(1997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撒里必为※遥里部下之一石烈。
?—1674清朝武官。满洲镶黄旗人。康熙十三年(1674),以员外郎随经略莫洛征逆藩吴三桂,至陕西宁羌州。寻陕西提督王辅臣叛,与经略同遇害。二十二年(1683)议恤,赠拖沙喇哈番(云骑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