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也称区田法。即把物种在带状低畦或方形浅穴小区内的一种耕作法。此法早在战国时就出现,汉时有所发展。前秦建元七年(371),苻坚以境内干旱,教百姓区种之法,以蓄水保墒,并在区内深耕细作,集中施肥、灌水,适
见“萧观音”(1994页)。
即“可敦”(491页)。
位于今新疆鄯善县西50余公里处,傍火焰山,距高昌故城15公里。开凿在吐峪沟东岸半山中。石窟分东南、西北两区。东南区有4窟,西北区有21窟。在沟西岸还有石窟和以土坯砌成的土窟16处。多有汉文题记。最早当
由绥远(今呼和浩特)至包头。1921年2月由民国政府交通部提请国务会议批准,在国内发行公债500万元,并向日本东亚兴业会社借贷日元300万元,为筑路经费。1921年10月动工,经一年多的修筑,至192
见“兀应河卫”(110页)。
①唐代牂柯罗殿别帅称号。以所辖贵州晴隆境内有山名滇池而得名(非云南滇王)。唐开成元年(836),乌蛮鬼主阿内属。会昌(841—846)中,封其别帅为滇王。后改为普宁郡王。治所在普宁山,
满语音译。清代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勋臣封爵之一。顺治四年(1647),以半个前程改称拖沙喇哈番。乾隆元年(1736),在原设公、侯、伯之下,又增设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五爵以从古制。遂以此
参见“駮马”(1782页)。
见“焉耆”(20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