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清代武官。达斡尔族。姓鄂济氏,隶黑龙江正白旗。顺治(1644—1661)时,以委署参领转战湖南、广西等地。入云南后,败明将何兴祖于黄草坝,克昆明,授骑都尉世职。
西夏符牌名。铜质,一般呈圆形,径5厘米左右。有穿。正面刻西夏文“防守命令”四字,背刻西夏文,多草率不辨。为西夏军中值宿守卫者所佩之信牌。
①辽封爵。太祖子李胡次子耶律宛、圣宗弟齐国王隆祐第三子耶律贴不先后受封。 ②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天眷元年(1138),太祖子完颜宗强受封;明昌元年(1190),世宗子完颜永蹈进封;承安二年(1197
参见“八旗贡监生”(31页)。
明代蒙古图们汗(土蛮)任命的执政大臣。嘉靖三十七年(1558),蒙古左翼察哈尔部的图们汗即位后,力图以和平方式统一分裂割据的蒙古各部,恢复大汗对全蒙古的统治,于万历初年(约1576—1582年之间),
参见“拉布塔哈”(1371页)。
即“拖日气”(1365页)。
见“窝集部”(2297页)。
? —1039?宋代云南大理国第九世国王。一作段素贞。白族。大理人。※段素廉孙,※段素隆侄,阿统子(《云南志略》则云其为素廉子)。宋真宗乾兴元年(1022,一作天禧五年,1021),祖父卒,父已先死(
参见“促瓦长官司”(16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