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水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1785清宗室、将领。满族,姓爱新觉罗氏。正蓝旗人。不入八分镇国公杨福子。雍正五年(1727),授三等侍卫。乾隆三年(1738),官正蓝旗满洲副都统。五年,赴西宁办理青海事务。处理民族事务3年,众
金代苛捐杂税名目。《金史·食货志》:“官田曰租,私田曰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镪多寡,征钱曰物力”。上自公卿大夫,下至民庶,皆征之,无苟免者。近臣出使外国,以其受有
?—926五代后唐宗室。西突厥别部沙陀人。祖籍陇右金城。唐末河东节度使、晋王※李克用第三子,后唐庄宗※李存勖次弟。同光二年(924)正月,以振武军节度使、检校太傅、同平章事权知潞州留后。二月,为潞州节
见“棠魔”(2201页)。
见“白水城”(599页)。
官名。清代在川、滇、黔、甘、湘、鄂等少数民族聚居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首领或大头目充任,颁给印信或号纸,为五种土弁之一。秩正六品或从六品。管理本辖区军民事务,按例进贡,有的纳粮。遇战事听调随官军出
古代壮族纺织品。亦称桂管布。因产于桂州或桂管(治所在今桂林,辖地约当今广西桂林、柳州及其以北地区)而得名。以苧麻或棉纱为原料,纺织为厚重结实的布料。被列为唐朝的贡品。唐开成年间(836—840),贵族
黎语,意为“带猎犬的人”,即狩猎头人。过去海南岛黎族习尚狩猎,并且在经济生活中占有一定地位,通常每年农历十二月至翌年一二月为狩猎最活跃的季节,多以集体进行。出发时通过一定的宗教仪式推出一个熟悉野兽生活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阿里厮迷里为辽道宗※太和宫下之一抹里。又,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
见“耶律孟简”(13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