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婚俗。亦称扁担亲、骨种等,即姑舅表亲。姑家之女先得由舅父家迎娶,舅父家不娶,方可嫁于外人。此俗源于原始的两合族外婚制,为血缘婚、亚血缘婚制残余。此类婚俗在苗、布依、侗、水等民族中也有遗存。仅名称
即“毗舍耶”(1649页)。
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乌什。三十年(1765),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来驻,改称乌什参赞大臣。五十二年(1787)复旧制。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4员、
1782—1836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十二任堪布。藏族。出生于隆务地方之萨吉村。由夏日诺门罕受沙弥戒。乾隆五十五年(1790),被迎入隆务寺坐床。五十七年(1792),遵隆务诺门罕之嘱入隆务大寺经院学
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的语支之一,只有勉语一种。中国境内外自称“勉”、“金门”、“门”、“标曼”、“标敏”、“藻敏”等的瑶族,海南省自称“金门”、“门”的苗族,他们使用的语言都属勉语。使用人口国内外近10
见“益喜策丹”(1946页)。
汉西域诸国官名。位在王、侯、将、都尉、君之下。主司传译与奉使。一国中少则1人,多则4人。又,汉黄门中亦设有此官。
蒙古语音译,意为“承担赋役的人”。在蒙古封建领主制度下,作为领主的属民,承担各种赋役。清译作“所属之人”、“所属旗人”。分为两种:向大领主承担赋役的小领主,亦可以此称之。通常主要是指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以
准噶尔地名。位于今新疆额敏县西南一带。汉时为匈奴右地,魏时隶属乌孙,后相继为高车、突厥、葛逻禄等占据。准噶尔部据有西北地区时,以其地广阔饶水草,为杜尔把、阿克巴、推素隆、伊克胡拉尔、赉吗里木5集赛驻牧
见“拓跋嗣”(13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