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山未属事宜续立文约
又称《会议管辖哈萨克等处条款》。1894年1月1日(清光绪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清朝和俄国官员在塔尔巴哈台签订。1893年10月,中俄缔结※《收回巴尔鲁克山文约》,原则规定中国将收回被俄国强行租借了10年的巴尔鲁克山地区。本约对收回事宜作了具体规定。共有四款,主要内容:1、原属俄国管辖之巴尔鲁克山地区哈萨克,自该年九月初三交还巴尔鲁克山之日,所有未经迁回俄境留驻该山之户,由中国管辖;2、该人户从前与俄属哈萨克互欠帐债、偷窃牲畜等事项,定于次年在塔城合办司牙孜系以办理。
又称《会议管辖哈萨克等处条款》。1894年1月1日(清光绪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清朝和俄国官员在塔尔巴哈台签订。1893年10月,中俄缔结※《收回巴尔鲁克山文约》,原则规定中国将收回被俄国强行租借了10年的巴尔鲁克山地区。本约对收回事宜作了具体规定。共有四款,主要内容:1、原属俄国管辖之巴尔鲁克山地区哈萨克,自该年九月初三交还巴尔鲁克山之日,所有未经迁回俄境留驻该山之户,由中国管辖;2、该人户从前与俄属哈萨克互欠帐债、偷窃牲畜等事项,定于次年在塔城合办司牙孜系以办理。
清光绪朝广西壮族农民反抗土司首领。古零(今马山县境)人。壮族。光绪年间(1875—1908),古零土司对辖区百姓肆意苛索,民不聊生。十三年(1887),号召当地群众拒绝交纳各种摊派,并焚毁土司衙门。土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全称帕觉拉康。宅第近江孜。传为不丹帕觉拉康寺一僧人的后裔,此僧因故被遂出不丹,被赐以一座后藏已故统治者的庄园。仅有1女,嫁努玛哇家族,所生子仍嗣承帕拉之名。18世纪上半叶,
明代藏区部落名。一作哈咂簇。属西宁卫管辖。洪武十三年(1380)归附明朝。其族有户400,口900余。其民无庐室,多罽帐。永乐十七年(1419),其族指挥、千户、百户等入朝贡马,赐之钞、币等。宣德十年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郑裕孚编纂。民国二十三年(1934)成书。铅印。1函3册。卷首有绥远省全图、归绥县全图、归绥城郊图。全书分14目,即:舆地、建置、民族、经政、学校、神教、党务、产业、职官、选举
?—1063辽兴宗、道示初年重臣。字胡突堇,小字滑哥。契丹族。国舅房林牙萧和尚子。史载其警悟多智数,善谀,由是名达于上。圣宗末年入仕。兴宗重熙初年,拜北面林牙,掌文翰。十二年(1043),为北院枢密副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车官,管理车辆的制作和维修,统领车夫,调配使用。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80挑(每挑约合50斤)。
16—17世纪傣族诗人、文学理论家。“祜巴”傣语意为“导师”,为小乘佛教僧侣中佛爷等级的称谓,“祜巴勐”意为“一方之大佛爷”。以此为笔名著有《论傣族诗歌》。以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论述了宇宙、地球和
元幼主天顺帝阿剌(速)吉八年号。1328年9至10月,仅2个月。
明朝建立后对先朝元的称呼。初见于洪武(1368—1398)初年明朝君臣的言论,并记入《明太祖实录》中。明人的记载及《明史》等均沿用此称。见“北元”(525页)。
见“哑速火落赤把都儿”(16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