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云南车里宣慰使司署内四个主要官员的统称。包括召领片之下的最高行政首领议事庭长“召景哈”;掌管行政、财政、税收的“怀朗曼凹”;掌管司法、户籍的“怀朗曼轰”;掌管粮米事务的“怀朗庄往”。在宣慰使司署中
金将领。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猛安人。女真族。夹谷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由泰州防御判官,累官刑部主事,改蓟州副提控,驻军大名(今河北大名县)。迁翰林待制,为宿州提控。率部镇压山东反金起义军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
书名。清代藏族编年体历史著作。朵喀·才仁旺杰著。成书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以拉萨藏文本刻版传世,现有汉文译本。内容记述18世纪初期及稍前西藏重大历史事件、人物、宗教活动等,其中对雍正五年(172
旧时鄂温克族婚姻习俗。为婚礼仪式之一。鄂温克语音译,汉译意为“引向幸福之路”。今内蒙古额尔古纳旗的鄂温克人旧时流行,临近婚期前,男方家不管距离女家住地多远,都要搬至距女家约1里左右的地方居住,然后将通
撒拉语音译。青海循化等地撒拉族古老婚俗。娶亲当天,男家先以茶食招待女家送亲者,晚间分别请至男方※“阿格乃”(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的近亲组织)、※“孔木散”(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的远亲组织)家住宿。次日,男方及
即“绥可”(1970页)。
?—1332元朝大臣。又译伯达沙。蒙古察哈札剌儿氏。也可札鲁花赤(大断事官)※忙哥撒儿孙,帖木儿不花子。幼入宿卫,为博尔赤(司膳)。历事成宗、武宗。由光禄少卿晋同知宣徽院事、宣徽院使,遥授左丞相。仁宗
见“康佐苗”(2101页)。
高山族语音译,意为“土地所有者”。旧时台湾高山族排湾人地区村社头人。世袭。可向村民征收农租、猎租、渔租、水租等,及征派各种劳役。自己不参加劳动,靠剥削为生,有些大头人辖数村社至十数村社,且有领主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