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长官司
明代云南土司名。元为石甸长官司,辖地在保山之南,南接镇康,隶属镇康路。明洪武十七年(1384),更名施甸长官司,改属永昌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保山县。近代又从保山县分出,置施甸县。
明代云南土司名。元为石甸长官司,辖地在保山之南,南接镇康,隶属镇康路。明洪武十七年(1384),更名施甸长官司,改属永昌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保山县。近代又从保山县分出,置施甸县。
清朝在北京设立的高等军事学校。光绪三十一年(1905)创办,旨在从满、蒙、汉各族上层子弟中培养人才。规定王公世爵和现任二品以上文武官吏子弟方能报考入学,定额120名,学制5年。2年学陆军课程。2年学陆
即“亭独尸逐侯鞮单于”(1718页)。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译崇巴噶什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二十八年(1763),首领瓦勒比以其辖地供牧放官厂牲畜,并悉心经理牧群,获四品顶带。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东北200
见“东乡族”(510页)。
1374—1434藏族高僧。前藏堆章人。宗喀巴弟子。初从直贡巴闻习诸法,以众密乘为上师,研习布敦大师论著,后顶礼宗喀巴,闻习显密教法。恪守戒律,深明律藏,并教宗喀巴其他弟子。辞甘丹寺法台,让于贾策杰,
清代新疆地名。见《新疆识略》等书。《乾隆内府舆图》作博罗胡集尔。设有清军索伦营领队大臣所辖卡伦。位于今中亚博罗呼得依尔河上游北岸。
参见“冲巴噶什部”(882页)。
明代蒙古官名。蒙古语音译,意为“审判”。汉译作“首领”。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首领,是各台吉门下主本部落大小事情断事好人”。即主要协助汗、王、台吉等领主处理本部事务,亦可作为使者处理外部
藏传佛教名词术语。《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自曰收札沙剌,华言五护陀罗尼经也。”举行法事时诵此经文,以祈愿对自身、喇嘛、父、母,朋友五方求得佑护。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西宁卫管辖。“居卫城北塞外昝咂部中”,在今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境。原附属于大族巴沙族。天顺七年(1463),巴沙族纠众犯其地沙棠川。后,肃州(今甘肃酒泉)南山僧人到其族定居传教,凡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