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剑大棒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1391—1474又作根敦朱、根敦主,即一世达赖喇嘛,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名僧。宗喀巴四虚空弟子之一。藏族。后藏萨迦附近霞堆人,贡布多吉第三子。家贫,自幼随父母牧羊。明永乐三年(1405) 15
即“交州异物志”(876页)。
?—1696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康熙十六年(1677),以领催从征吴三桂,败解玉卿于小原。十八年(1679),以署章京战敌马三保。二十年(1681),随三路大军败敌将胡国秉于归化寺。二十九年(16
1667——1736清初将领。满族。辅国公巴尔堪长子。康熙二十一年(1682),封三等奉国将军。三十四年(1695),任镶蓝旗汉军副都统。三十五年,从康熙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五月,至克鲁伦河,同平北大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是称见该书“显祖纪”和“勿吉传”,而他载稍异,该书“契丹传”与《辽史·营卫志》皆记为“羽陵”,《文献通考》作“羽林”。据契丹古老传说,一神人乘白马,与一
书名。一说即《南中志》,诸书亦误作《南州八郡志》、《南征八郡志》、《南北8郡志》、《南中八部志》、《南中八郡记》、《南中八志》。今人多疑是书为《太平御览》卷924年中所引《南中八郡异物志》之省称。晋魏
18世纪后俄国在俄中边境及中国新疆地区设置的贸易据点。又称“货圈”、或“买卖圈子”。内置有栈房、贸易机构、住房、官衙等,为各种投机商人、扩张主义分子麇集之区。其在伊犁、塔尔巴哈台(今塔城)、乌鲁木齐、
?—1059宋代邈川(今青海乐都)吐蕃首领。又作温郢成俞龙。*温逋奇子。拥有部众万余,据地而治,以父叛唃厮啰被诛故阴附西夏。宋嘉祐四年(1059)四月,病卒。
清末抗击八国联军的甘军将领。绰号“王统领”。甘肃东乡红泥滩人。东乡族。清同治年间马悟真、马占鳌起义军将领马万有第四子。马占鳌降清后参加清军。光绪二十年(1894)随董福祥入卫京师。二十六年(1900)
西域古国名。王治番渠类谷(今新疆阜康县境)。东与郁立师,北与匈奴,西与劫国,南与车师为邻。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460余,口1100余,兵350。国王之下设辅国侯、都尉、译长各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