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昌
清代纳西族散文家。字东阳,号竹塘。云南丽江大研里人。嘉庆十二年(1807)举人,官湖北天门、潜江、谷城、黄梅等县知县。任内疏导江流、修堤等,有政绩。工诗,尤以散文出众。著有《四不可斋》文集,写有游记、杂记、论著等,内容广泛,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立言精当,论述有据,下笔流畅,深得士林叹服。在留存的数十篇文章中,有近30篇分别收入云南丛书《滇文丛录》和《丽郡文征》。
清代纳西族散文家。字东阳,号竹塘。云南丽江大研里人。嘉庆十二年(1807)举人,官湖北天门、潜江、谷城、黄梅等县知县。任内疏导江流、修堤等,有政绩。工诗,尤以散文出众。著有《四不可斋》文集,写有游记、杂记、论著等,内容广泛,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立言精当,论述有据,下笔流畅,深得士林叹服。在留存的数十篇文章中,有近30篇分别收入云南丛书《滇文丛录》和《丽郡文征》。
?—1860清朝大臣。蒙古正红旗人。乌齐格里氏。文华殿大学士倭仁子。道光三十年(1850),由贡生分发河南,以知县用。咸丰三年(1853),以守城出力,由巡抚陆应谷奏保,赏知县衔。四年,以直隶州知州在
蒙古旧部名,清代卫拉特蒙古四部之一。其首领姓伊克明安。据《黄册》所载,为斡亦刺※忽都合别乞子※亦纳勒赤和※脱劣勒赤之后裔,活跃于蒙元政治舞台上,被斡亦剌王族直系掌握。明前期为卫拉特联盟成员之一。后一部
地名。傣语音译,“德”意为“下面”,“宏”意为“怒江”(潞江),合称“怒江下游地方”。指云南潞西、瑞丽、盈江、梁河、陇川一带傣族地区。现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简称。属古“乘象国”(“滇越”)。东汉
金代拘括被非法侵占的官地和无主地以授所迁猛安谋克户或令民请射而官得其租的措施。正隆元年(1156),遣纥石烈娄室等分行大兴府、山东、真定府,拘括系官或荒闲牧地及官民占射逃绝户地,戍兵占佃宫籍监、外路官
见“蒙古勒津”(2336页)。
见“俟斤”②(1689页)。
“王吉剌”之误,见“弘吉喇特”(645页)。
1678—1744清代文士。字汇川。满洲正白旗人,纳喇氏。镇安将军玛奇之子。初辞父荫而不就,补户部库使亦不任,以功名荣禄为累,布衣终身。博古多识,酷爱金石书画。中年爱易***溪之胜,筑大钵庵,因以为号。
蒙古语音译。又作“札尔扈齐”,意为“掌管诉讼之人”。准噶尔兀鲁思负责司法的官员,辅佐图什墨尔治理政事,兼办一切刑名贼盗案件。定员6名。后清廷授六札尔固齐为散秩大臣。
旧时满族习俗,对夏历正月初六的一种节令称呼。流行于京师及东北地区。每年新春初一至初五,有接神、拜年、祀财神、打鬼等各种活动,所有店门均要关闭,并严禁妇女往来串门。初五叫“破五”,从此开禁。初六叫“归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