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理懋茂汶屯殖督办公署
官署名。民国时期管辖松(潘)茂(县)地区(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辖地)的行政机构。1927年建立,辖地包括松潘、理抚边(今小金县的一个区)、绥靖、崇化(以上两地为今金川县)三屯广大藏、羌、回、汉地区。统治方法主要是:派重兵以镇压;设垦务局以垦荒:推行汉化的同化政策。
官署名。民国时期管辖松(潘)茂(县)地区(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辖地)的行政机构。1927年建立,辖地包括松潘、理抚边(今小金县的一个区)、绥靖、崇化(以上两地为今金川县)三屯广大藏、羌、回、汉地区。统治方法主要是:派重兵以镇压;设垦务局以垦荒:推行汉化的同化政策。
十六国北朝时期盛行之音乐。唐朝十部乐之一。源于龟兹乐,并吸收汉族及小月氏、丁零、匈奴、氐等族的乐律。东晋时期,天竺国送给凉州牧张重华乐工12人,乐器一部,其中有笛子、琵琶、箜篌、五弦、铜鼓、皮鼓、都昙
赫哲族旧时下服的一种。赫哲语音译,意为“狍皮长裤”。今内蒙古、黑龙江境内的鄂温克、鄂伦春族和赫哲等族过去皆穿狍皮裤,然各族称呼不一,制作也不尽相同。赫哲族多以狍皮制,3张狍皮可缝制1条。一般系男人穿,
古族名。即“回纥”(780页)。
即“脱必赤颜”(2082页)。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作者不详。民国六年(1917)成书,手抄本。书中记载城垣、衙署、营制、将军、协领、副都统、名讳、八旗满洲、蒙古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领催前锋、马甲、步甲、马匹、马厂地、操演
见“纳噶察”(1270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东界奈曼旗,西界喀喇沁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元为辽王分地,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一部,称敖汉(蒙古语意为“老大”)部。向役属于察哈
见“台湾城”(649页)。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诏传》谓:“慈爽主礼”,即掌管内外各种礼节及仪式等,类似中央王朝的礼部。主官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任。
碑铭。清高宗弘历撰文,用汉、满、蒙、藏四体文字刻写。乾隆四十五年(1780)立。碑存承德市须弥福寿庙。乾隆四十三年(1778),班禅六世罗桑贝丹意希奏请进京祝乾隆70寿辰。清朝为藉班禅之宗教影响,笼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