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知
见“梅只”(1979页)。
见“梅只”(1979页)。
即“那牙勤”(929页)。
见“拓跋纥那”(1360页)。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
见“哈真”(1629页)。
官名。始于隋代,为行军主帅临时的兼职。唐玄宗以后,由皇帝派朝臣巡视因兵燹或水旱等而受灾的地区,称安抚使、安抚处置使或宣慰安抚使。不常设。宋代常以重要地方守臣兼领,或称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兵民之事。若以
元代蒙汉文合刻古碑。为云南昆明玉案山筇竹寺所藏刻有以古蒙文和元代白话文对译皇帝圣旨的石碑之俗称。现妥存该寺大雄宝殿前廊,为文物保护重点。元至大三年(1310),筇竹寺住持玄坚和尚朝见武宗,获赐大藏经一
书名。元马端临(1254—1322)撰。348卷。始撰于至元二十二年(1285)前后,大德十一年(1307)成书。全书以杜佑《通典》为兰本论述历代典章制度,上起三皇五帝,下迄南宋宁宗嘉定(1208—1
清代康(喀木)区藏族土司。驻打箭炉。元代在喀木地方分置长河西、鱼通、宇远3安抚司。明代废安抚司,合置“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康熙五年(1666),置明正宣慰司,三十九年(1700),西藏营官侵扰炉边
明正统至嘉靖年间广西浔江上游瑶民反抗明王朝的斗争。因地方官吏横征暴敛,强夺瑶民田土肆意杀戮瑶民,诸瑶积恨。正统七年(1442),瑶族首领蓝受贰聚集数百瑶民,以大藤峡石门为据点发动武装起义,严惩贪官土豪
即“谈马颜”(19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