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府
行政区划名。清置。元至大三年(1310),置安抚司。至正七年(1347),改为宣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置宣慰司,隶湖广,治所在今湖南永顺东南。清雍正四年(1726),改流官置厅,隶辰州府。七年,升为府。领县4:永顺、龙山、保靖、桑植。境内居有苗、土家等族。
行政区划名。清置。元至大三年(1310),置安抚司。至正七年(1347),改为宣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置宣慰司,隶湖广,治所在今湖南永顺东南。清雍正四年(1726),改流官置厅,隶辰州府。七年,升为府。领县4:永顺、龙山、保靖、桑植。境内居有苗、土家等族。
见“和硕特西前旗”(1451页)。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七位赞普。姓悉勃野。达赤赞普与王妃拉温莫之子。藏书称以其六世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敦煌吐蕃历史文书》中无此赞普名。
见“竹墩卫”(789页)。
(?—1677或1676、1680)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首领。号车臣,故又称鄂齐尔图车臣汗。博尔济吉特氏。※拜巴噶斯长子。清崇德五年(1640)嗣位。与准噶尔部首领巴图尔珲台吉同为四卫拉特“共主”,被
明代蒙古官名。蒙古语音译。蒙古领主属下千人的头领。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明安兔,是管一千人头目”。平时征收贡赋(阿勒巴),组织围猎,战时领兵作战。其属下又分若干“召兔”(百人头领)。
指《蒙古秘史》、《蒙古黄金史》、《蒙古源流》三部蒙古著名编年史(详见2336页、2341页、2337页)。
傣语称“蜀欢”、“亮欢”。傣族传统礼仪之一。流行于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等地。在祝贺结婚、久别重逢、婴儿新生或建成新房时举行。由年长者将红线拴在被祝贺者手腕上,以求吉祥。在婚礼中,则表示祝贺新婚夫妇白
见“沙州路”(1127页)。
准噶尔山名。意谓树木丛密。位于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裕民县东南。原为土尔扈特部驻牧地。明崇祯(1628—1644)初年,土尔扈特部西迁后,为辉特部所据。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平定准噶尔部后,归入
见“罔留”(14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