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僧司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后改称宣政院。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江南僧司为总制院或宣政院下属机构,以统摄江南各地寺院僧尼。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后改称宣政院。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江南僧司为总制院或宣政院下属机构,以统摄江南各地寺院僧尼。
满语音译。亦作夸兰达。清初执行某一军事任务时所委任的临时带兵官。授纛。其衔相当于甲喇章京(参领),但待遇则不如;时人也以此名尊称“库主事”(文职正六品)。满语“夸兰”,原喻指“军营”、“庭院”或“库场
亦称上等司。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一等级。包括中书、枢密。用50两银司印。
南朝齐史书。纪传体。原名《齐书》,宋代始称《南齐书》,以便与李百药之《北齐书》相区别。南朝齐梁之际萧子显(489—537)撰。原书60卷,现在59卷,包括本纪8卷,志11卷,列传40卷。子显字景阳,南
清代女画家。江苏华亭(今上海松江县)人。回族。清乾隆—道光年间(1736—1850)画家改琦之女。汪镛之妻。承继家风,工画,擅长花卉。人称其“钩染花卉,纤秀可爱”。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甘肃等处行中书省。治所在今甘肃山丹县。唐为删丹县,宋初为西夏所有。元初为阿只吉大王分地。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升为山丹州,直隶行省。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山丹卫。清雍
汉属国骑。匈奴人。武帝元鼎五年(前112),奉命率兵击匈奴,俘乌维单于兄,受封为骐侯,赐食邑520户。卒,子督、孙崇相继嗣。
?—1864清末贵州回民起义军首领。俗称“三帅主”。贵州盘县人。回族。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咸丰八年(1858)十一月,与张凌翔率领大坡铺回民起义反清,占领普安厅分城亦资孔(盘县分县)、兴义(今安龙)、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115号卷子。系民间土地转让及借种籽的契约。全卷藏文共10行,正面8行,背面2行。该卷载:“蛇年春。行人部落百姓宋弟弟彼在康木琼有新垦地一突半,本人无力耕种
见“天山”(216页)。
见“九姓铁勒”(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