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结
清代四川明正土司。藏族。原为明正土司守备,随军征剿瞻对,多所出力,后又供出有关隐匿情事。乾隆十一年(1746),以理塘宣抚使安本才具平庸,无抚驭能力,及失地、容奸罪,降副土司。翌年,任其为理塘宣慰副使,赐号纸。十三年(1748)授正土司。理塘民众不服,赴藏具呈,经西藏地方政府劝导,弹压,及本人广行贿赂,笼络喇嘛僧众,暂获相安。后领土兵出师金川,留妻子于理塘,派民众修盖衙门,渐得谅解。
清代四川明正土司。藏族。原为明正土司守备,随军征剿瞻对,多所出力,后又供出有关隐匿情事。乾隆十一年(1746),以理塘宣抚使安本才具平庸,无抚驭能力,及失地、容奸罪,降副土司。翌年,任其为理塘宣慰副使,赐号纸。十三年(1748)授正土司。理塘民众不服,赴藏具呈,经西藏地方政府劝导,弹压,及本人广行贿赂,笼络喇嘛僧众,暂获相安。后领土兵出师金川,留妻子于理塘,派民众修盖衙门,渐得谅解。
即“旻宁”(1413页)。
明清时期对仫佬族先民的称谓。又称穆佬、木老、姆佬或木老苗。为元明时期“木娄苗”后裔。分布于贵州省南部与广西相邻一带,尤以今罗城县最为集中。明王朝在其地区实行土流合治,推行封建统治,屯田戍兵,垦荒设堡,
藏语音译,又译雪勒空、雪业列空,意为“(布达拉)山下机关”。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总管布达拉宫财物及拉萨郊区政法而设立的一个事务机关。设四品僧俗官员各1人主持。为布达拉宫征派徭役,管理拉萨郊区的行政、司
1566—1645清初官员。满洲镶黄旗人。姓费莫氏。世居萨齐库。因乌喇部攻萨齐库,率所属6部归附,授骑都尉世职。因从征有功,加三等轻车都尉。又以沙岭战功,加二等轻车都尉。后金天聪五年(1631),奉命
蒙古语音译,亦作浑脱木,意为“皮袋”,元代汉文文献又译作革囊壳壳。古代蒙古人用具之一,以牛皮制作。其主要用途是:一,作为渡船,《维西见闻记》:“革囊,不去毛而趸剥羖皮,扎三足,一足嘘气其中,令饱胀,扎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的政教统治机构。藏语音译,意为“达旺四人行政管理会议”。18世纪初叶,由西藏地方政府委派的拉涅2人和哲蚌寺罗色林札仓、达旺寺札仓会议各1人共同组成。拉捏为主事。19世纪中叶在此基础上增
?—1216南宋淳熙至嘉定间琼州黎族女首领。海南岛琼山县(今海口市)。祖父于北宋皇祐年间(1049—1054)归顺中央王朝受封,世代协助朝廷捍御琼管咽喉要地。绍兴朝时(1131—1162),琼山许益等
1836—?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五十一任堪布。藏族。生于卡加保拉地方。由嘉木样认定后出家,授沙弥戒。入经院后,拜阿坝格西金巴为师,由由嘉木样授具足戒。从德赤仁波且、阿莽道扎等大师学习经法。后在拉卜楞寺以
即“罗卜”(1414页)。
见“烛偎水部”(19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