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台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机构为全体僧人经堂会议,由总法台住持,其宗教组织亦由法台负责。其人选由各寺有威望之活佛轮任,任期1至3年。西藏地方只有考取“拉然巴格西”学位进密宗学院深造,始能逐级升任法台。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机构为全体僧人经堂会议,由总法台住持,其宗教组织亦由法台负责。其人选由各寺有威望之活佛轮任,任期1至3年。西藏地方只有考取“拉然巴格西”学位进密宗学院深造,始能逐级升任法台。
1869—1944清末民初著名伊斯兰教经师、阿拉伯文书法家。字植卿,经名苏来曼·阿布·凯里姆。云南通海县下回村人。回族。自幼承袭家教,先后从师开远合羽辉、纳兴荣,为清末著名经师马联元高足。精通阿拉伯文
阿拉伯语amir,音译。又译作“艾米尔”。意为“首领”、“统治者”、“国王”。※察合台汗国和※叶尔羌汗国时期意为“军事长官”、“将军”,主要用于称呼游牧军事贵族。他们往往掌握部落或氏族的一定数量的民兵
?—1390元末明初湖广施南道土官。土家族。元末为施南道(治今湖北宣恩县)宣慰使。洪武四年(1371),遣弟覃大旺、副宣慰使覃大兴赴朝,纳元所授金虎符。十五年(1382。一说十六年),改施南道宣慰司为
见“宇文毓”(899页)。
人类宗教的最初形态。起源于远古人们对自然界既恐惧又祈求的混沌观念,形成于原始社会的一定发展阶段上。以“万物有灵”的信念为基础,以相继形成的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为主要内容,崇拜多种神灵,故又称为
见“撒剌儿卫”(2495页)、“失剌卫”(590页)。
?—前651春秋时晋献公的夫人。亦作丽姬。出身于骊戎(一作骊土狄),骊戎酋长骊子之女。周惠王五年(前672),晋献公“启土”伐骊戎,灭骊子,被掳获,立为夫人,获专宠。十二年(前665),生公子奚齐。为
1573—1672明朝东祁第十世土司。字爱宇。土族。青海民和(一说西宁州)人。祁世勋子。万历十九年(1591),袭指挥同知。四十四年(1616),为永昌参将,以功擢凉州副总兵,授平羌将军印。四十六年(
独龙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地区对富裕户的一种称谓。随着独龙族社会的父系家族公社解体,产生各个个体家庭占有耕地的不平衡,破坏了原始经济的平等,于是产生了一些经济较为富裕的家庭,出现早期贫富的分化。
参见“督”(23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