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公中佐领”(325页)。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
苗族、土家族反屯田斗争。首发于湘西永绥(治今花垣),后延及乾城(治今吉首)。1935年连年遭灾,屯租无出,军阀陈渠珍又派督征人员和屯务军催征当年冬粮和第二年租谷。群众被迫奋起抗租。永绥屯务军指挥宋濂泉
见“耶律唐古”(1318页)。
即“吉里迷”(681页)。
古代中原人对北方几个少数民族的统称。《逸周书·明堂》载西周有“五狄”。《周礼·夏官·职方》郑玄注引《尔雅》亦有“五狄”。上述二书未指出五狄名称。《白虎通·礼乐》称“北方为五狄”,则泛指北方各族。《礼记
见“陆法言”(1189页)。
见“阿哈出”(1213页)。
古地域名。亦作竹隅、竺隅。属古门隅的一部份。位于今不丹境内扎西岗一带。13世纪,藏传佛教主巴噶举派于此传教兴寺,遂成为该教派的势力范围,故名。西藏墨脱县自称主巴的门巴族先民曾在此定居。
元代地名。又译答阑巴勒主惕。意“七十沼泽”,地在克鲁伦河上游臣赫尔河附近。宋淳熙十六年(1189)铁木真(成吉思汗)即蒙古部汗位后,与札只剌等部间发生的※十三翼之战即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