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奴
见“萧王家奴”(2000页)。
见“萧王家奴”(2000页)。
高车(敕勒)六种之一。又称斛律部。原居于漠北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北魏天兴五年(402),首领※倍侯利乘柔然社仑可汗为北魏所败,进入高车之机,举兵掩击,大败柔然军。后恃胜不备,为社仑所败,斛律部众得脱
彝语音译。意为立户奴隶。解放前,四川凉山普雄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对曲伙(曲诺)、瓦加(阿加)所占有奴隶的称谓,其等级地位与一般阿加稍低,系刚由单身奴隶被主子配婚而成,全部时间为主子劳动,可被主子任意买
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年号。1312—1313年,凡2年。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土官喇世英帅众归附,清准其请,仍授土千户职。五十一年(1712),颁给印信、号纸,后隶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
藏传佛教寺院。在甘肃夏河县甘家乡,通称“甘家石石崖寺”。寺四周悬崖高耸,怪石林立,被人附会为胜乐佛宫殿。是安多地区较著名的佛教修行地。17世纪时高僧噶丹嘉措建此禅院,任命塔尔寺热绛巴策丹嘉措为住持。后
古郡名。①西晋太康元年(280)置,治所在江安县(今湖北公安县西北)。南朝齐移治孱陵县(今公安县西)。陈废。 ②唐天宝(742—755)初。改渝州置,治所在巴县(今四川重庆市)。乾元(758—760)
金代契丹小字墓志。为一合。刻于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九月。出土于河北省兴隆县梓木林子村附近金墓。此墓于1942年为当地农民挖开,墓志弃置原地无人过问,不为学界所知。1954年被原热河省博物馆在调查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方言音译。旧时供氏族祭祀用的小屋。由有一定联系的2个或3个氏族共同使用。珞巴族风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西巴霞曲流域。凡氏族内的重要宗教活动都在此举行。凡战争胜利品,在没作最后处理前,均
见“夜落隔归化”(1497页)。
契丹最早的一部法典。契丹开国初,神册六年(921)五月,国主耶律阿保机“诏定法律,正班爵。”(《辽史》卷2)命耶律突吕不撰成此法,开契丹王朝条例法典之先声,成为契丹国基本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