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部
见“王甲部”(206页)。
见“王甲部”(206页)。
见“牙忽都”(286页)。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
清朝将领。甘肃张掖人。回族。其先本新疆回部人。康熙(1662—1722)末,从军征吐鲁番。雍正(1723—1735)初,从征西藏,随安西镇总兵孙继宗攻青海蒙古和硕特部贵族罗卜藏丹津,降台吉33,以功授
古县名。秦汉时为羌地。北周明帝武成元年(559),大司马博陵公贺兰祥及宇文贵、于谨等讨吐谷浑,筑洪和城以保据西土。后改为美相县,属洮州。隋开皇十一年(591),以汛潭县改今名,治所在今甘肃卓尼县西洮河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那曲县境内。为“羌日六部”之一。原称霍尔,亦称霍尔巴达。辖益钦、益琼、普达、如钦玛、德萨玛、守宇妥、达德、拉机、公果玛等9个措哇,俗称“巴尔达格雄古”,意为“巴尔达九部”。统由巴尔达
?—前102汉代匈奴单于。又作詹师庐单于。挛鞮氏。※乌维单于子。武帝元封六年(前105),父死,嗣立。以年少故,号为“儿单于”。在位期间,单于庭愈益徙往西北,以左方兵当汉云中郡,以右方兵当汉酒泉,敦煌
藏语音译,一作厥本堪布,意“供祀堪布”。旧时专管达赖、班禅等藏传佛教大活佛祭祀供品、宗教活动安排的僧官职称。
见“伊然可汗”(810页)。
见“潢河”(2464页)。
清代对高山族“番社”中孚有声望的老者称谓。不属村社头人,但重要社务如通事、土目的禀举或请斥革,村社公有土地的给垦或典押等,常由他们签名认许,社内争执,通事、土目也常会同他们予以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