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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地方政府在土族地区征收赋税时,将百姓按财产多寡所划分的等级。分为四班或五班,入第一班者最富有,二班次之,末班最穷。反映出社会上贫富不均,阶级分化现象较前突出,并产生了一批新的地主。
清末,地方政府在土族地区征收赋税时,将百姓按财产多寡所划分的等级。分为四班或五班,入第一班者最富有,二班次之,末班最穷。反映出社会上贫富不均,阶级分化现象较前突出,并产生了一批新的地主。
见“突厥语词典”(1760页)。
古族名。一作傁,又称賨叟、氐叟、青叟等。“叟者,蜀夷之别名”(《尚书·牧誓》孔颖达疏)。汉代谓蜀为叟。叟兵即蜀兵。汉至六朝,分布在今甘肃东南部、四川西部、云南东部和贵州西部等地。西汉元封二年(前109
北周及隋朝将领。字彦恭。鲜卑人。初仕魏为直閤将军。北周时,官至车骑大将军。武帝(560—578年在位)时,受命出使北齐,旋以北周伐齐,被拘留。及武帝克并州(今山西太原西南),始获释,赐爵济阳县伯,累迁
私自雕铸钞版印造的伪交钞。事关军国大计,社会安定,故历朝赏罚严明。元初规定,凡印造***,经辨验,堪行使者,为首处死,为从雕版、抄纸、安藏、印造、知情、受分人等俱杖断,捉事人,首告者赏银5锭;不堪行使者
即“夷俗记”(760页)。
1254——1324元朝大臣。玉耳别里伯牙吾氏。提刑按察使※和尚之子。以功臣子,拜武德将军,袭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使。以江浙行省、行台同治杭州,不宜,谏移行台于建康。迁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使。世祖至元二十
书名。两广地方志及民族志。2卷。清吴震方(字青坛,浙江石门人,汉族)撰。康熙年间(1662—1722)成书。为两广游记。其中卷上记山川、民族、时事,涉及瑶族、壮族习俗颇详,如云:“壮种与瑶异类,……花
1848—约1907清光绪年间布依族起义首领。贵州平伐司(今龙里)人。布依族。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一说为三十二年),响应都匀内外套苗族吴朝俊杀洋人、反洋教起义,与苗、水、汉各族人民同举义旗。提出
即“烘和图池”(1927页)。
亦作“琥珀槌”,即“火不思”(3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