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古迹名。位于今湖北长阳县境,庙内供廪君神像。相传武落钟离山的“巴郡南郡蛮”有巴、樊、瞫、相、郑5姓,后巴氏子名务相者统管5姓,称廪君。施南、长阳等处土民皆称务相为“向王”,即“相王”。
见“舍利”(1467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查刺土邻为辽道宗※太和宫下之一抹里。“查剌”与“土邻皆可单独构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西域传》、《大唐西域记》等书。《元史·西北地附录》称赛兰,《长春真人西游记》作塞蓝,《常德西使记》作赛蓝。唐时,城周6—7里,位于呾逻私(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江布尔)西南200余
元朝官员,字用文,又名那木罕,河西人,唐兀氏。先世以千户镇庐州,遂家焉。世袭千户职,以其才能被荐除庐州路治中,又改福州路,曾以谕降盗寇之功迁同知,又迁理问,治理永福、罗源2县及泉州事,擢行省郎中、潮州
佤语音译,意为“投靠”。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一些因生活困难而投靠他人的人的称呼。帮助主人生产劳动,主人供其食、衣、住和其他生活必需品,但不给任何工资。对主人称呼视年龄大小,多称阿叔、阿哥,若年龄相仿
即“阿骨打”(1212页)。
见“本雅失里”(489页)。
伊犁清真寺名。乾隆四十九年(1784)建。位于今新疆伊宁市。建筑富丽,上覆琉璃。旧有房院10处72间,澡堂1处22间。可容1500人作礼拜。附有经文学校。此外尚有铺面33间,糖坊2处。为伊犁地区回民重
?—1669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他塔喇氏。顺治七年(1650),袭父谭拜二等阿思哈尼哈番(男爵),管梅勒章京事。九年,恩诏加世职一等。十五年(1658),从征贵州,获胜。十六年,至江南征郑成功。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