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州路安抚司
元代海南岛最高行政机构。至元十五年(1278)置,治所在琼山(今海口市)。隶湖广行中书省。二十八年(1291),改为琼州路军民安抚司。天历二年(1329),改乾宁军民安抚司。
元代海南岛最高行政机构。至元十五年(1278)置,治所在琼山(今海口市)。隶湖广行中书省。二十八年(1291),改为琼州路军民安抚司。天历二年(1329),改乾宁军民安抚司。
其与义都部落称为“戈巴盎”的内涵相同。见“※赫戈木”(2421页)。
卫拉特蒙古辉特部台吉。伊克明安氏。乾隆十九年(1754),率众随阿睦尔撒纳附清,授札萨克头等台吉,驻牧塔密尔。(位于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二十一年(1756),以族台吉德济特等附阿睦尔撒纳反清,偕辅国
即“钦察”(1667页)。
书名。藏文名《嘎钦嘎桂玛》,相传为伏藏(即埋藏于地下之书),后为掘藏者发现。撰者不详。从书末记载中提到止贡巴、热振巴等教派传人看,推知大体成书于12世纪。原书以手抄本传世。全书275页。北京民族宫有楷
即“闻国兴”(1726页)。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参见“隅”(2135页)。
官名。明代设京卫、外卫指挥使司,置指挥佥事,地位低于指挥使和指挥同知,秩正四品。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亦以此名义授当地首领,赐予铜印、诰命、冠带,准世袭。使之谨守故土,统帅部众,服从征调,无相携贰,依例进
?—357东晋时鲜卑段部首领。出于东部鲜卑,世居辽西。※段兰(段郁兰)子。父死,代领部众。乘冉闵之乱,率众南移,东据广固(今山东益都县西北),自称齐王。晋永和七年(351),以青州内附,受晋封镇北将军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
见“舍利畏”(14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