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别安抚司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一支)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首领玉珠迫率众归清,清廷准其请,承袭安抚使,颁给印信、号纸,后隶盐源县(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营。住牧盐源县瓜别。嘉庆至道光间(1796—1850),已光宗继任,管有土民1253户,其中麽312户,西番(今普米族)941户,每年认纳荞粮70石,折银43两4钱,解会盐营上纳,以充兵饷。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一支)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首领玉珠迫率众归清,清廷准其请,承袭安抚使,颁给印信、号纸,后隶盐源县(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营。住牧盐源县瓜别。嘉庆至道光间(1796—1850),已光宗继任,管有土民1253户,其中麽312户,西番(今普米族)941户,每年认纳荞粮70石,折银43两4钱,解会盐营上纳,以充兵饷。
明代东蒙古部名。亦作往流、翁流、翁牛等,或误作冈留。均为蒙古语“翁里郭特”之音译。原为成吉思汗末弟斡赤斤属部。斡赤斤后人被元朝封为辽王,故为辽王属民。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故元辽王阿扎失里率部降
宋代壮族地区重镇。领左江道羁縻州县峒10所,治所在今广西崇左县。为壮族聚居区。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名《塔尔巴哈台界志》。1870年8月12日(清同治九年七月十六日),清朝钦差大臣奎昌和俄国钦差大臣穆罗姆佐夫在塔尔巴哈台签订,为※《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第三个子约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毛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东岸。东至贺
汉人对部分瑶族的称谓。自称“瑙格劳”,意为“白人”。因男子都着长略过膝绣红色直条的白色灯笼裤而得名。主要分布在广西南丹和黔南荔波县境。历史上长期受外族莫氏土官的统治,被迫住在贫瘠的山区,至解放前夕,还
见“哈烈”(1630页)。
320—376十六国时代国君主。号上洛公。鲜卑拓跋氏。※拓跋郁律次子。史称其“雄勇有智略”。东晋成帝咸和四年(329),兄拓跋翳槐嗣立后,受命率5千余户至襄国(后迁邺),质于后赵10年,颇受汉文化熏陶
参见“骆越”(1782页)。
镜缘刻女真文字铜镜。出土情况不详,现藏吉林省博物馆。圆瓣形。直径15厘米,缘厚0.2厘米。镜身轻薄。镜背中心有纽,纽上有系穿。纽周饰缠枝牡丹花纹,呈浅浮雕状。镜缘刻女真字4字,意“宋葛屯猛安”,下为签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之拉萨市政机关。亦称朗孜厦。因其地在贵族朗孜瓦住宅而得名。设五品俗官密本(市长)2人,主管拉萨市区内行政、司法、治安等事宜。凡讼事、刑罚须呈驻藏大臣核定。清顺治十年(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