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宗
见“脱古思帖木儿”(2083页)。
见“脱古思帖木儿”(2083页)。
书名。清官修雍正朝谕旨汇辑。雍正九年(1731),果亲王允礼等奉旨承纂,始将五年(1727)以前所发谕文汇辑成帙,继又续辑,最终收录530余条,20余万言,于乾隆初年刊刻成书,凡1函10册。该书谕文属
见“窟哥”(2410页)。
见“忽汗河”(1487页)。
见“达崩”(724页)。
见“兀鲁”(107页)。
毛南族民间的一种叙事歌。流行于今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为七言双句,构成若干章节;上句末字与下句中字或首字押腰韵或头韵;双句末字押脚韵。由单人演唱,主要叙述一个故事或某件事物的发展过程或片断等。如《谭氏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位于拉萨大昭寺以西,为驻藏大臣衙门和兵营地。因衙门前有石狮一对,藏人俗称其为“夺僧格”。咸丰七年(1857),藏中不靖,将离城较远之北郊扎什城驻藏大臣衙门及兵营移至拉萨城,官兵在扎正
清代八旗汉军人等放弃旗籍编入民籍(或绿营)的称谓。与满、蒙官兵出旗外任民职或析入绿营为官充兵者不同。乾隆时,主要为解决满洲旗人生计而提倡此法,先京师而后风行全国各驻防地。其规定大致如下:(1)从乾隆七
见“和硕特西右翼后旗”(1453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工程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