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色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意为“有酬劳”。专指为主人饲养猪的人役。一般由主人派给大、小母猪若干头让苏龙户独自饲养,各头产子允许一次性的留一小猪作酬劳,其余均属主人所有。猪病死需送还,丢失须如数赔偿。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意为“有酬劳”。专指为主人饲养猪的人役。一般由主人派给大、小母猪若干头让苏龙户独自饲养,各头产子允许一次性的留一小猪作酬劳,其余均属主人所有。猪病死需送还,丢失须如数赔偿。
见“鞑靼”(2488页)。
见“不欲鲁罕”(270页)。
※葛逻禄三姓之一。参见“葛逻禄”(2184页)。
1883—1904清代青海广惠寺高僧。藏族。法号俄科。生于青海西宁大通县阿里克族(西宁熟番八族之一)。光绪十三年(1887),经理藩院奏于雍和宫金瓶掣签后,迎至西宁仓上学经。二十年(1894),入京朝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六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银印。至元二十四年(1287),弘吉剌部昌吉驸马受封。
萨满教神灵之一。亦称火神。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和黑龙江省境内的鄂温克、鄂伦春族地区。鄂温克人尤崇敬火,认为主宰火的是神,它是一位蓬发老太太。每户的火主即他们的祖先,火主死掉这户就要绝根,故生火后不能让其
即“安市城”(907页)。
①明初瓦剌贵族首领、北元权臣、又译猛可帖木儿。明人称其为瓦剌王,驻牧地在甘凉边外北山一带。14世纪末,部众繁衍,势力日强,渐与北元分庭抗礼。明建文二年(1400),燕王朱棣(明成祖)为避免腹背受敌,集
?—1669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辅国公塔拜第四子。崇德元年(1636),从太宗皇太极征朝鲜,败朝鲜兵于陶山。四年(1639),袭兄额克亲三等奉国将军爵。顺治元年(1644)
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姓额哲特氏。吉林驻防。嘉庆十八年(1813),由马甲擢蓝翎长,参与镇压河南天理教起义。道光三十年(1850),授副都统衔。咸丰三年(1853),以太平军占领江宁省城,率吉林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