祜巴
参见“督”(2356页)。
参见“督”(2356页)。
即“勃极烈”(1584页)。
古族名。参见“陆浑之戎”(118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额尔克卫,并说清代有额尔克山,在默尔根(今黑龙江省嫩江县)东北。
见“罗桑旺秀噶桑嘉措”(1425页)。
黎语音译,意为“做私己”。解放前海南岛保亭、乐东、白沙3县毗邻黎族“合亩”(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残余组织)地区对个别家庭从“合亩”中抽出自己份额的土地(进行私耕私收)之称谓。“合亩”的耕地通常包括“合亩”
见“议榔”(614页)。
傣文文献。于云南西双版纳勐遮地区收集。内载土司告诫百姓的训条,对研究傣族社会历史及土司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内称:当用的不用,不当用的又用;当说的不说,不当说的又说;当做的不做,不当做的又做,是不对的
元明土司名。据《元史·成宗本纪》载,至元三十一年(1294),以金齿新附孟爱甸酋长遣子来朝,即于其地立军民总管府。《明史·地理志》孟艮御夷府条载:“东北有孟爱等甸军民府”其地望,《读史方舆纪要》谓在孟
渤海王国置。为安远府依郭州。州治故址今有人说在今黑龙江省与前苏联交界处之兴凯湖东岸或东北岸。辽灭渤海后,其民似未被迁住他地,后成为辽代女真的一部分(辽上京和东京道皆有宁州,均非此州移置)。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