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约青海十二事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特等部。三、贸易互市定地限时。四、蒙古王公接捧谕旨,须行跪接礼。五、不准掠夺他人分地,不准劫夺过往商贾。六、不准娶继母及强娶兄弟之妇;察罕诺们汗庙内,不许妄自议事。与※《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同被作为治理青海事务重要依据。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特等部。三、贸易互市定地限时。四、蒙古王公接捧谕旨,须行跪接礼。五、不准掠夺他人分地,不准劫夺过往商贾。六、不准娶继母及强娶兄弟之妇;察罕诺们汗庙内,不许妄自议事。与※《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同被作为治理青海事务重要依据。
见“喀尔提锦部”(2208页)。
见“投充”(1058页)、“投充地”(1058页)。
西夏将领。党项羌族。夏崇宗时(1086—1139)为监军讹勃啰部下。永安二年(1099)随监军讹勃啰赴野砦巡视,闻西夏赤羊川首领赏啰讹乞率部降宋,即率千余骑追击,为宋知环州种朴所败,同被俘。讹勃啰降宋
见“麦积山石窟”(958页)。
1195—1243金朝及蒙古国大臣。字仲明。巩昌盐川镇(今甘肃漳县)人。系出蒙古汪古部,遂以汪为氏。原仕金,初为百夫长,历同知平凉府事、陇州防御史、巩昌府治中、同知。与巩昌府总帅完颜仲德共拒蒙古军。金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亦称“温迪罕部”。分布于统门水(今图们江)流域。部人皆以部名为姓氏,为女真族的白号之姓,受封于金源郡。在女真推行汉化过程中,多改为汉姓温。
藏语称“阿里科松”,意为“直属土地人民”。吐蕃王朝初称香雄,后称羊同。至公元九世纪末,始称阿里三围。辖地为今西藏阿里地区及拉达克一带。唐会昌二年(842),吐蕃王朝解体,赞普后人西逃羊同,相继建立三个
古州名。治所在今甘肃临洮。汉置狄道县,属陇西郡。晋改武始郡。隋初废,属金城郡。唐初属兰州。天宝三年(744),置狄道郡,后改为州,属陇西道。宝应(762—763)初,设于吐蕃,号武胜军。宋熙宁五年(1
参见“白玉”(594页)。
白族民居的一种形式。其特点是由“三坊”房屋及一座照壁围成封闭型院落。每坊屋皆为三开间两层,其位置及使用有主房、厢房之别。开间进深在大理一带几乎相等,在剑川一带厢房稍小。三坊的底层为居室,楼层储存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