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银
清雍正、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包利”(586页)。
清雍正、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包利”(586页)。
参见“芒部土知府”(679页)。
?—1678清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世居叶赫。天聪(1627—1636)年间,随祖穆哈连归后金,初任护军参领。顺治十五年(1658),从信郡王多尼征南明桂王朱由榔,败李成蛟、李定国军,以功授云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三史本传,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的第六级,位于※“意侯奢”之下,※“太大使者”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其他正史皆不载其名。
哈尼族土司。据《明史·云南土司传》宣德八年(1433)置。钮兀、五隆诸寨在和泥之地,其酋任者、陀比等朝贡至京,以地远蛮多,奏请授职以总其众。遂设长官司,以任者为长官,陀比为副。《天下郡国利病书》:其地
?—1817清代云南宗哈(元阳县境)地区反封建领主的起义首领。哈尼族。新兴地主。嘉庆二十二年(1817),与同族人高罗衣、朱申率众起义,反对土司领主和清政府,拥高罗衣为“窝泥王”,受封为大都督。义军相
见“楚琥尔乌巴什”(2350页)。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睑,又作、赕、睒。《新唐书·南诏传》:“夷语睑若州”,十睑即十州。其名曰:云南睑、白崖睑(又称勃弄睑)、品澹睑、邆川睑、蒙舍睑、大釐睑(又称史睑
参见“三教理”(50页)。
①东晋、南北朝时,士兵及其家属的户籍名,因隶属于军府,故称。或称府户、兵户、营户。其子弟世代为兵,终身服役,除作战外,还要承担戍守、种公田、运输、修建等,社会地位低下,境遇惨苦,非经放免,不得脱籍。亦
见“拂涅部”(13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