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傣语音译,意为“自己的田”或“我的田”。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制度下村民在份地以外的荒山野地开垦的私田。按领主的规定,这种私垦的土地,享有3年不交官租、不缴赋税的优待;3年后便得交租纳税,5年即并入寨公田。后来不少开垦者彼此隐瞒,不向领主报告,世代相传,长期使用。临近解放时,甚至出现租、典和买卖,不但能卖出寨子,并且开垦者离开寨子时,所有权即自动消失,表明其私有权仍受限制。
傣语音译,意为“自己的田”或“我的田”。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制度下村民在份地以外的荒山野地开垦的私田。按领主的规定,这种私垦的土地,享有3年不交官租、不缴赋税的优待;3年后便得交租纳税,5年即并入寨公田。后来不少开垦者彼此隐瞒,不向领主报告,世代相传,长期使用。临近解放时,甚至出现租、典和买卖,不但能卖出寨子,并且开垦者离开寨子时,所有权即自动消失,表明其私有权仍受限制。
元朝太庙大祭时的一种礼俗。又称“割奠”。祭祀时,例由蒙古博儿赤(司厨)跪割牲肉,置于太仆卿奉侍朱漆供盘之上,酹以马乳,同时巫祝以蒙古语奉告神灵。礼毕,以割奠之余抛撒于南棂星门外。凡遇大祭,必行割奠之礼
地名。简称乌拉。位于今吉林省西北部。清顺治初年设城。城在松花江东。城周15里,4门。内有小城,周2里,东西各1门。中有土台,高8尺,周百步,为清代较早设城之一。旧为乌拉贝勒布占泰所居。康熙四十二年(1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伦卫。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四年(1406)所设麦兰河卫、永乐五年正月所设木兰河卫均称作穆伦河卫。
见“马可古儿吉思”(185页)。
清代蒙古族著名僧人。曾到青海塔尔寺拜松巴堪布为师。后返内蒙古,为乌素图召第三代活佛。雍正三年(1725),主持建两寺:一名罗汉寺,内塑有十八罗汉像,塑工精巧,形态逼真;二为法禧寺,是汉藏混合建筑形式,
我国西南山区许多少数民族广泛保留的一种耕地类型。由于居于山区,陡坡超过30度以上的山地就很难使用牛犁,只能用小铁锄挖种,故称。这种耕地因坡度大,土肥易于流失,产量不高,种一二年即行丢荒。
见“阿布勒班毕特”(1241页)。
金将领。曷速(苏)馆路(治今辽宁辽阳市西南)人。女真族。尼庞古氏。初为大㚖元帅府通事。以宋将韩世忠军围邳州,奉命率轻骑救援。作战勇敢,善伺敌虚实,屡捷。加忠显校尉。为蕃部秃里。以功授广阳
阿昌语音译,意为“串姑娘”。解放前云南德宏阿昌族地区青年男女婚前自由恋爱活动。每至傍晚,未婚的青年男子携带葫芦箫来到心爱姑娘家附近,吹起悦耳的曲调。会心的姑娘听到后便会出来把自己心爱的小伙子迎到家中火
唐至清对今广西左、右江流域的土地称谓。“俍”,壮语音译,意为“土官”,“俍田”即土官之田地。历代在此地设羁縻州县或推行土司制度,田地概属土官所有,土官将其分为两大类:一为自营田(含养印田、荫免田、职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