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则
藏语音译,意为“能贯彻教义者”。藏传佛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一种特殊贵族僧官。以捐纳取得特殊地位,可不通过考试手续担任寺内各种职务。分3种级别:温群则,属寺一级;扎仓群则,属扎仓一级;康村群则,属康村一级。凡群则学经期满10年以上者,准许提前考取格取(一般僧人需有20年之资历)。其服饰亦别于一般喇嘛。在寺院内享受与其身份相称之一切特权,豁免例行大小差役。
藏语音译,意为“能贯彻教义者”。藏传佛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一种特殊贵族僧官。以捐纳取得特殊地位,可不通过考试手续担任寺内各种职务。分3种级别:温群则,属寺一级;扎仓群则,属扎仓一级;康村群则,属康村一级。凡群则学经期满10年以上者,准许提前考取格取(一般僧人需有20年之资历)。其服饰亦别于一般喇嘛。在寺院内享受与其身份相称之一切特权,豁免例行大小差役。
金末投蒙将领。契丹族。为河北西路安抚使※耶律忒末子。早年仕金。成吉思汗九年(1214),率众3万随父投蒙,入蒙后授招讨使。十六年(1221),从父略邢、洺、磁、相、怀、孟等地,多获战功。次年,父致仕,
1864—1927清末民初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钧安子。光绪二年(1876),父卒,以年幼,由族人刀耀宗代办司务。至十年(1884),始正式袭职治事。娶
蒙古国公主。又译秃马伦。孛儿只斤氏。太祖※成吉思汗女。嫁弘吉刺部按陈之子赤窟(又作赤古)。太宗八年(1236),赐濮州(治今山东鄄城北旧城)五户丝户3万。追谥郓国公主。
见“都儿鲁斤”(1817页)。
彝语音译。又作萌孜。意为随妻陪嫁而来的人。民主改革前,在四川凉山的普格、布拖、金阳一带归黑彝占有的安家奴隶,亦有些归白彝(官百姓)占有。其来源,多数是被抢劫、买卖而来的汉族或其他民族成员及经主子命其配
参见“哈柯文化促进会”(1644页)。
苗族传统舞蹈之一。源于祭祀祖先时所跳的一种舞蹈。“刳长木空其中,冒皮其端为鼓。使妇人之美者跳而击之。”(《苗防备览》)。有单人、双人舞之分。单人舞时也另由一人击鼓腰打着拍节,一人则边舞边击鼓。鼓之大小
又称灵光寺佛牙舍利塔。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塔。位于今北京西山八大处。为丞相耶律仁先母出资于辽道宗咸雍七年(1071)捐建。塔顶石露盘上刻有“大辽国公尚父令公丞相大王燕国太夫人郑氏造”及“咸雍七年八月工毕
①旧时台湾土地面积计算单位。据《赤嵌笔谈》载:“台郡之田论甲。每甲东西南北各二十五戈,每戈长一丈二尺五寸,计一甲约内地十一亩三分一厘”。姚莹《东槎纪略》也言噶玛兰人“一甲抵内地十一亩有奇”。故1甲约为
清代汉人租种台湾高山族土地所纳地租。清统一台湾后,大陆人民移台日增,侵垦高山族土地日多。雍正五年(1727),朝廷为避免纠纷加剧,规定高山族村社保留一定土地,即大社500甲(1甲约11市亩)、中社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