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
苗族传统簧管乐器。又称六声、瓢笙。由笙管、笙斗和簧片构成。相传,原用单根芦苇管制成,后经多次演变,成为竹制3管、4管、6管。一说确定6管,源自苗族6个支系。笙管外侧开若干按音孔,6管分两排贯入木斗或葫芦内。竹管长短不一,或在二三根笙管上端合套小竹管,使其发出共鸣声。管顶端略向内弯曲。有大、中、小多种类型。大者长可达3—6米,小者仅20—30公分之间。大芦笙声音宏亮,声响远达3公里之遥,与莽筒齐奏高低音和谐,声音委婉。在侗、彝、布依、水、仡佬、壮、拉祜等民族中亦颇盛行。
苗族传统簧管乐器。又称六声、瓢笙。由笙管、笙斗和簧片构成。相传,原用单根芦苇管制成,后经多次演变,成为竹制3管、4管、6管。一说确定6管,源自苗族6个支系。笙管外侧开若干按音孔,6管分两排贯入木斗或葫芦内。竹管长短不一,或在二三根笙管上端合套小竹管,使其发出共鸣声。管顶端略向内弯曲。有大、中、小多种类型。大者长可达3—6米,小者仅20—30公分之间。大芦笙声音宏亮,声响远达3公里之遥,与莽筒齐奏高低音和谐,声音委婉。在侗、彝、布依、水、仡佬、壮、拉祜等民族中亦颇盛行。
中国伊斯兰教四大门宦教派之一。又译为“哲赫忍耶”、 “哲合林耶”等,系阿拉伯语“哲赫勒”转声,即“公开”、“高扬”之意。以高声诵记主赞圣的“迪克尔”(赞词),故又称“高念派”或“高赞派”。创教初期,又
沙俄政府胁迫北洋军阀政府签订的不平等协定。又称《中俄会订呼伦贝尔条件》。1912年,沙俄驻呼伦(今海拉尔)领事乌萨蒂操纵和策动额鲁特总管胜福集团宣告“独立”,并以武力支持胜福进兵胪滨(今满洲里),遭到
见“云都赤”(248页)。
云南壮族对相邻的普米族的称呼。参见“普米族”(2291页)。
即“钟根”(1666页)。
唐代吐蕃王室之姓氏。又译鹘提悉勃野、鹘提勃悉野。藏语音译,意为“光明天界之王”。原为吐蕃王室始祖之名号,后成为吐蕃王室之姓氏。《通典》载:“吐蕃始祖赞普自言天神所生。号鹘堤悉补野,因以为姓。”据《敦煌
见“做水鬼”(2072页)。
1633—1675清朝将领。朝鲜族。李氏。汉军正黄旗人。陕西提督李思忠第三子。父死袭爵。清世祖赐名塞白理,授二等侍卫、甲喇额真。康熙(1662—1722)初,授随征江南左路总兵官。五年(1666),迁
明代四川藏区土司名。洪武三十年(1397)置。治所在今四川康定。以其地酋长为宣慰使。其设置结束鱼通、宁远、长河西三地各自为部的历史。永乐十三年(1415),遣使入朝贡马及方物,并以“西番无他土产,惟以
唐代八诏之一石和诏首领。乌蛮。原居石和城(今云南大理市东南凤仪镇附近),后遭南诏攻击,退居剑川(今云南剑川县城南)。因屡遭南诏侵扰,便同石桥诏首领※时傍诣神川都督处,求自立为诏。谋泄,时傍被杀,罗识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