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对居于贵州威宁一带白族的称谓。因共有九姓,故称。详见“白族”(596页)。
景颇语音译,意为“这块土地已有主”。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个体家庭自由“号种”村社公有土地的称谓。距今百余年前,景颇族地区的耕地、森林及牧场均属村寨公有,每个村社成员有权通过“号地”方式占有本村社范围
见“完颜亮”(1145页)。
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一带拉祜族农民对自给自足阶层的称谓。占有一定数量的水田和旱地,有较为齐备的生产工具和牛,但不雇长、短工,也不放高利贷,自食其力,一般不愁食穿,相当于汉族地区的中农阶
托忒语音译,意为“夏牧场”,又称“夏窝”。牧民多于每年夏历四月进入夏牧场,九月离开。牧地通常选择草场开阔、水源丰富的河湖沿岸,以※“和屯”(由具有血缘关系的诸阿寅勒构成的夏季游牧村落)方式集体游牧;由
解放前新疆保卫和平民主同盟塔城地区组织委员会创办的报纸。1948年塔城以维、俄两种文字出版。主要报道国内外新闻、塔城区的政策与成就,揭露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对塔城地区革命形势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1571—1640明末青海高僧。藏族。系塘让寺修建者。20岁赴卫地求学,获得林赛噶居学位。29岁任哲蚌寺之嘉哇喇嘛。34岁回到多麦地区。万历四十七年(1619),按四世班禅罗桑却吉坚赞法旨和赐予之寺院
为蒙古王公守陵墓者。例由阿拉特(平民)中指派专人负责陵墓的管理、祭祀、承担祭祀费用,终生从事此役。按墓主生前品级定服役者的数目。《(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751:顺治九年(1652)规定:蒙古亲王
书名。清嘉庆十三年(1808)和瑛(和宁)撰。全书九卷,约15万字。是乌鲁木齐、吐鲁番、哈密三地通志。因三地唐代分别为伊州、西州、庭州,故名。分疆域、沿革、仓储、户口、赋税、屯田、粮饷、营伍、马政、礼
即“裴满达”(24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