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鬼方”(1703页)。
1846—1913新疆塔塔尔族诗人、文学家和历史学家。出生于阿亚古斯河(前苏联哈萨克共和国境内)畔,长于哈萨克中玉兹。年轻时就读于俄国塞米巴拉丁斯克经文学校,受过良好教育,精通突厥语和中亚各民族语言,
见“术哲达鲁虢部” (491页)。
书名。东魏杨衒之(一作羊衒之或阳衒之)撰。与贾思勰的《齐民要术》、郦道元的《水经注》并称为北魏、东西魏时期的三部杰作。衒之历官抚军府司马、期城郡太守。洛阳曾为东汉、曹魏、西晋的京都。太和十八年(494
见“萧特末”(1998页)。
即“龙龛手镜”(500页)。
见“郭不离”(1903页)。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
见“乙弗”(2页)。
见“真珠叶护可汗”(18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