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喇嘛
清代西藏地区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西藏地区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西藏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西藏佛教事务,由理藩院和驻藏大臣协同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管理。
清代西藏地区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西藏地区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西藏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西藏佛教事务,由理藩院和驻藏大臣协同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管理。
书名。元程钜夫(1249—1318)撰。钜夫建昌(今江西南城)人,字无咎。宋亡后随季父程飞卿入元,留宿卫,忽必烈试以笔札,改授翰林文字。后历官集贤直学士、侍御史、廉访使、翰林学士承旨等。为元前期南人名
北宋广源州雷火峒壮族首领。嘉祐二年(1057),被桂州知州肖固招抚,受封忠武将军,知雷火峒,又补其子知温闷峒。七年(1062),父子上书以所领雷火、计城诸峒属县官,永为王民。诏赐耕牛、盐、彩,被封顺安
地名。位西藏江孜以东,扼江孜通往拉萨之咽喉之地,取小路南下直达江孜到帕里中间之康马。光绪三十年(1904),英侵略军袭击江孜时,部分藏军集结于此,以切断英军后路,并将江孜之部分英军诱出至此袭击之,并从
见“罗武”(1415页)。
清代在察哈尔蒙古游牧地设立的官办牧厂。察哈尔游牧八旗为内属旗,由清廷直接控制,各地土地除部分归牧民游牧外,大部分属于官地,清政府利用官地发展养马业。顺治年间(1644—1661),建立小型马群,后改为
442—490北魏高宗文成皇帝拓跋濬皇后。即冯太后。长乐信都(今河北冀县)人,生于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秦雍二州刺史冯朗女。父坐事受诛,被籍没入宫,由姑母、太武帝拓跋焘之左昭仪扶养。正平二年(452
鄂伦春族游猎时的临时居室。鄂伦春语音译,意为“帐篷”。流行于小兴安岭地区,是过去毕拉尔路鄂伦春人夏季远出狩猎的住所。出现于民国时期。一般用3幅6尺长的白布拼作一块,随其长度一头各立1根长约6尺的立柱,
金代定期核查户口、物力,以调整赋的制度。通检,即《周礼》大司徒3年一大比,各登乡民众寡、物力多少,以辨物行征之制。大定四年(1164),以民户贫富变更,赋役不均,命泰州军节度使张弘信等13人,分行诸路
即“裴满达”(2448页)。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