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公旺
明宣德时广西壮族起义首领。广西思恩县人。宣德(1426—1435)初,因不满地方官府欺榨,聚众举事,攻占思恩县大、小富龙三十余峒,固守险阻,以拒官军。后被官军夹击所败,被俘遇害。
明宣德时广西壮族起义首领。广西思恩县人。宣德(1426—1435)初,因不满地方官府欺榨,聚众举事,攻占思恩县大、小富龙三十余峒,固守险阻,以拒官军。后被官军夹击所败,被俘遇害。
清末回族留日学生文化团体。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一月,由留日回族学生刘庆恩等发起在日本江户成立。以“联络同教情谊,提倡教育普及及宗教改良”为宗旨。有来自国内4个省的会员36人。保廷梁任会长、下设书
吐蕃部落名。又作浑末。系由唐时随吐蕃贵族出征河陇地区的奴隶组成。《资治通鉴》载:“嗢末者,吐蕃之奴号也。吐蕃每发兵,其富室多以奴从,往往一家至十数人,由是吐蕃之众多。及论恐热作乱,奴多无主,遂相纠合为
即“忽汗州都督府”(1491页)。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贵定人。苗族。咸丰五年(1855)夏,与兄潘名德在***哈州的坝芒聚众起义。十月,与都匀的苗、布依族农民联合,攻大塘汛,克城署。十年(1860),与太平天国石达开部将曾广
?—174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一等台吉※巴朗长子。康熙三十一年(1692),父卒,次年,袭札萨克一等台吉。三十五年(1696),扈从康熙帝征准噶尔部
蒙古语音译,意为“支马差之人”。准噶尔部承办汗或大台吉一切蒙古包及搭支帐房等事务的官员。后形成库图齐纳尔鄂拓克,由5宰桑管辖。约4千户。
?—349十六国时期后赵第五世皇帝。349年在位。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石虎子。后赵延熙元年(333),封齐王。父即位后,封彭城公。太宁元年(349),父病危,进爵彭城王,领大
见“姚兴”(1772页)。
一个男子娶某家长女为妻后,有权再娶其达到婚龄之妹妹们为妻的一种婚俗。此种婚俗系群婚与对偶婚残余,与氏族社会一定集团之间缔结的婚姻协议有关,并残存于阶级社会中。大致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一为妻亡,鳏夫有权续
即“诺曷钵”(19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