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州
州名。原为吐谷浑居地。北周保定四年(564),雁门郡公田弘大破吐谷浑。天和元年(566),取其地置同昌郡,寻改覃川郡,后于覃川、荣乡2郡置该州。治所在通轨县(今四川黑水县北),境内有甘松山。隋开皇四年(584)废。
州名。原为吐谷浑居地。北周保定四年(564),雁门郡公田弘大破吐谷浑。天和元年(566),取其地置同昌郡,寻改覃川郡,后于覃川、荣乡2郡置该州。治所在通轨县(今四川黑水县北),境内有甘松山。隋开皇四年(584)废。
见“牙老瓦赤”(286页)。
?—1754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西右翼后旗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茂济喇克之子。雍正元年(1723)拒从罗卜藏丹津反清。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为该旗第一任札萨克。
东晋时前仇池国宗室。君主※杨俊之子。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东晋太和三年(368),受晋封为宁东将军、武都太守。五年,兄杨世卒,侄杨纂继位,遂率武都之众与纂争国,两军相攻。咸安元年(371)
书名。明末清初回族经师※张中(约1584—1670)撰。亦名《以麻呢解》,又名《以麻呢穆直默勒启蒙浅说》。本书是根据印度伊斯兰学者阿世格在南京所讲“以麻尼”(或译为“以玛尼”),又将自己之见闻与之互相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初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的第九等。位于※“太大使者”,※“大使者”(汉魏史书中记载的高句骊国官名无此区分,仅名为※“使者”,为第七
?—1833清朝将领。亦作明善或明产。达斡尔族。姓郭贝尔氏。隶布特哈镶黄旗。乾隆五十七年(1792),以领催从征廓尔喀,因博尔东拉山战功,赏蓝翎,补佐领。嘉庆十八年(1813),参与镇压河南天理教首领
即“苴义”(1333页)。
①契丹语。亦作“曳剌”、“夜剌”;《武林旧事》记为“爷老”;唐代史籍译作“曳落河(何)”(多一尾音);清代改译为“伊喇(注音“伊喇河”)”。其意:(1)健儿,或壮士。《新唐书·安禄山传》:“曳落河者,
清台湾高山族风土志名。六十七(即六居鲁)撰。作者乾隆时为朝议大夫,官户科给事中。乾隆九年(1744)三月曾奉命赴台湾巡视,留任2年。其间搜集大量有关台湾“番社”风土人情及物产等资料编写成此书。共1卷,
即“古塔巴”(4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