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组织
见“民族解放社”(669页)。
见“民族解放社”(669页)。
1255—1304元朝官员。又作哈珊。畏兀儿人。隆兴府达鲁花赤※八丹第四子。通畏兀儿文,善骑射。初事太子真金于东宫。任怯里马赤(通事、译员)。至元二十年(1283),以奉训大夫授詹事院判官。二十四年(
土族他称。蒙古族对土族的称谓。即鞑靼。参见“土族”(63页)。
即《滇案条约》或《芝罘条约》。英国借口马嘉理案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光绪二年(1876),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以英人马嘉理在云南腾越被杀一案向总理衙门提出种种无理要求,遭驳斥,遂与俄公使密商英俄分
?—1753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伊尔根觉罗氏。大学士※伊桑阿第三子。康熙三十八年(1699)举人。历任内务府员外郎中,办理内务府总管事务。雍正元年(1723),迁詹事府詹事,充日讲起居注官,历兵部
西夏职官名。蕃、汉大学院设。又蕃汉三学院设百法博士。
见“萧菩萨哥”,(2002页)。
元代驿站名。为大都(今北京)至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驿路上驿站之一。南至独石口,站40里,北接牛群头驿。元人黄溍曾云:“过人到偏岭之北,面不可洗,头不可梳,冷极故也,过此始有暖意”。过岭后
藏语音译,又称“劳让”,意为喇嘛管理者。解放前四川阿坝嘉绒藏区基层组织中管理宗教的官员。例由土司之兄充任,无兄者,其姊亦可任之。僧人身份,着僧服,信本教(黑教)。可代土司处理事务,无直属百姓,由土司指
清后期统治蒙古的一种政策、措施。清政府原在蒙古地区实行封禁政策,严禁汉民前往耕种定居,后因蒙古王公私自招流民开垦,既成事实,至晚期复因实行“新政”,大量放垦,汉民留居蒙地者日多,乃在汉民集中地区,割旗
?—430十六国时期北燕创建者。字文起,小字乞直伐(代)。长乐信都(治今河北冀县)人。一说出于鲜卑。先世有食采冯乡者,遂以为氏。后燕慕容宝(396—398年在位)时,署中卫将军。宝弟慕容熙嗣位,为政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