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典赤·乌马儿
元朝大臣。回回人。云南行省平章※赛典赤·纳速剌丁次子。官至福建行省平章政事。在泉州、兴化兴办学校,购置学田,修建金鸡、南台、相额、营头、下辇、金溪六座桥梁。将兴化、蒲田、国清等县海塘拨给贫民,改造为田。英宗至治元年(1321),改任浙江行省平章政事,兼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事。当年灾荒,将财赋府所贮大米10万石贱价卖给饥民,自购粮500石救灾民,并运米58万石于京师以解灾荒。建江淮财赋府,半年内,财赋所入比往年增加33万锭。赴京朝觐,太后亲加慰劳,赐以锦袄。后卒于任所。
元朝大臣。回回人。云南行省平章※赛典赤·纳速剌丁次子。官至福建行省平章政事。在泉州、兴化兴办学校,购置学田,修建金鸡、南台、相额、营头、下辇、金溪六座桥梁。将兴化、蒲田、国清等县海塘拨给贫民,改造为田。英宗至治元年(1321),改任浙江行省平章政事,兼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事。当年灾荒,将财赋府所贮大米10万石贱价卖给饥民,自购粮500石救灾民,并运米58万石于京师以解灾荒。建江淮财赋府,半年内,财赋所入比往年增加33万锭。赴京朝觐,太后亲加慰劳,赐以锦袄。后卒于任所。
布依族传统戏剧之一。流行于贵州布依族民间。相传始于清同治年间(1862—1874)。本为云贵两湖汉族民间戏种,亦称“跳花灯”。传播到布依族地区后,经过改革,吸收广西汉族民间“彩调”的步法和表演技艺,逐
侗族戏曲剧种之一。始于清嘉庆、道光年间(1796—1850)。兴起于贵州黎平,流传于贵州榕江、从江,广西三江、融水、龙胜和湖南通道等地。相传为黎平腊洞侗族人※吴文彩所创。由侗族叙事大歌发展而来,同时借
我国台湾高山族邹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约有3千余。居住在台湾中南部玉山以西阿里山一带溪谷和1000至1500公尺高地上,包括嘉义县吴凤乡达邦、里佳、山美、新美、来吉、
见“布扬骨”(464页)。
哈尼族村寨的行政和宗教头人。汉族称为“龙巴头”、“龙头”。沿袭于农村公社时期的村社头人和宗教首领。世袭,在村寨中享有最高声望。其职责主要是指导全寨生产,处理寨内民事纠纷。在活动中可获得少量礼物当报酬。
清末内蒙古官商合办的垦务机构。光绪二十八年(1902),由垦务大臣贻谷在张家口创设,集有股本银12万两,官商各半。凡察哈尔各旗及张家口、多伦、独石口、丰镇、宁远诸厅之应垦地,经垦务局丈放,由公司勘验承
见“耶律屋质”(1317页)。
即“皇太极”(1700页)。
藏语音译,意为“总管”。原西藏萨迦地方政府长官。三品衔。总管一切政教事务。下设仲译4名,卓尼4名,分管政府文件之上传下达。设聂仓,管理政府财政收支。西藏噶厦政府视其为萨迦法王之家臣,职衔三品过高,只宜
蒙古语音译,意为“班组”、“轮值”、“值勤”、“当番”。为准噶尔掌管喇嘛事务之机构,相当于清代喇嘛旗。17世纪后期至18世纪前期,噶尔丹、策妄阿拉布坦先后设有3集赛。噶尔丹策凌为了“兴黄教”、“安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