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羽部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581南北朝时期突厥汗国可汗。又作他钵可汗。阿史那氏。突厥汗国创始人※阿史那土门可汗子,※木杆可汗弟。北周建德元年(572),兄卒,继为突厥可汗。继位初,为稳定内部局势,以其兄乙息记可汗科罗之子摄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民族部落间进行战争时,获自敌人屯营中的幼童,通常都不杀掉而收作养子。养子虽不能加入养父母的氏族,却可得到收养氏族的保护,并与养父母的亲生子享有同等财产继承权,可分得一小部分份额。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葛称河卫。永乐八年(1410)三月置,以部人谢成格为指挥。《满洲源流考》作噶齐克卫,并说清代有地名噶齐克,在齐齐哈尔西180里。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犹人云常川也”,即“连续不断”之意。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康宗时将领完颜习失。海陵王时武库直长名习失。
***之一。蒙古军队使用的火铳。铳部刻有“至正辛卯”(即至正十一年,1351)和“天山”等铭文。火铳长43.5厘米,铳口直径3厘米,重4.75公斤。这支火铳重量较轻,管身较长,因此穿甲能力比较强,适用
见“河源志”(1507页)。
见“大唐天宝战士冢”(101页)。
前58—前19高句骊国创建者。一作邹牟,意为“善射”。传说其母为河伯(水神)之女,名柳花,夫余王金蛙得之于大白山南,异之,幽禁室中。柳花受日照有孕,生一卵,王欲弃之、破之,皆不能,后一男破壳而出。年7
壮、布依族旧时生育习俗。流行于广西壮族及贵州南部布依族民间。幼童久病不愈或独生子女,经巫师或巫婆卜卦,认为幼童“命薄”,须找“保爹保妈”方能健康成长。其法:在夏历二月初二花婆诞辰日,带着鸡鸭酒肉到桥头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115号卷子。系民间土地转让及借种籽的契约。全卷藏文共10行,正面8行,背面2行。该卷载:“蛇年春。行人部落百姓宋弟弟彼在康木琼有新垦地一突半,本人无力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