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盔甲
羌族传统祭祀舞蹈。流行于四川羌族地区。多在对本族有功将士举行葬礼时跳之。故又称“大葬舞”。舞蹈者人数不定,数人至数十人均可;身穿生牛皮制作的铠甲,头戴插着野鸡翎和麦杆的皮盔,手执兵器。开始时先围成圈舞蹈,然后形成两排对阵,长弩飞舞,肩上挂的铜铃叮当作响,吼声震天,表现了古代羌族人民为保卫民族利益与敌人拼死斗争的威武气概。
羌族传统祭祀舞蹈。流行于四川羌族地区。多在对本族有功将士举行葬礼时跳之。故又称“大葬舞”。舞蹈者人数不定,数人至数十人均可;身穿生牛皮制作的铠甲,头戴插着野鸡翎和麦杆的皮盔,手执兵器。开始时先围成圈舞蹈,然后形成两排对阵,长弩飞舞,肩上挂的铜铃叮当作响,吼声震天,表现了古代羌族人民为保卫民族利益与敌人拼死斗争的威武气概。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东南部。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宣德三年(1428)九月,故土官侄那儿
羌语“俄鲁”的音译,意为“碉楼”。羌族传统民居。最早见于《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当时分布于川西北的冉夷,“皆依山居止,累石为室,高者至十余丈,为邛笼”。今四川羌族和阿
即“乙弗”(2页)。
亦称上等司。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一等级。包括中书、枢密。用50两银司印。
壮语称“郎火”。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村长称谓。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篇:“在左右江溪峒之外,俗称山僚。……无年甲姓名,一村中惟有事力者曰郎火。”各村均有一至数人,隶属于土官,既为土官的公务人
见“乌林答石显”(348页)。
金代女真语,汉意为“釜”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
旧时统治者对各族部落首领的称谓。《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922人附汉,“封其渠帅为侯王君长者八十一人”,布于缘边诸郡,助击匈奴、鲜卑。有时各族首
392—458北魏大臣。代郡人。鲜卑陆氏(步六孤氏)。曾祖步六孤斡、祖步六孤引,世领部落。上党太守、关内侯突之子。明元帝即位,袭爵关内侯,位给事中,典选部兰台事。太武帝征夏赫连昌时,奉命都督诸军镇大碛
见“乌介可汗”(3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