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干力克
解放前塔吉克富户对奴隶的称呼。塔吉克语,意为“象牲畜一样买来的人”。多系自坎巨提、那戛尔等地买来的罪犯。在主人家里没有人身自由,一切都听从主人安排。无土地和私人财产。主人有权任意打骂或将其杀死。婚姻也由主人包办,大都在邓干力克之间婚配,婚后仍继续在主人家劳动,子女长大后也要继续为主人服役。20世纪初年,部分人被允许建立自己家庭,并获得一点“份地”。有些则被派往田庄当佃户,少数被提拔为田庄管理人或管家。1926年※“羊契”制度被废除后,大部分邓干力克便离开主人家,外出过独立生活。
解放前塔吉克富户对奴隶的称呼。塔吉克语,意为“象牲畜一样买来的人”。多系自坎巨提、那戛尔等地买来的罪犯。在主人家里没有人身自由,一切都听从主人安排。无土地和私人财产。主人有权任意打骂或将其杀死。婚姻也由主人包办,大都在邓干力克之间婚配,婚后仍继续在主人家劳动,子女长大后也要继续为主人服役。20世纪初年,部分人被允许建立自己家庭,并获得一点“份地”。有些则被派往田庄当佃户,少数被提拔为田庄管理人或管家。1926年※“羊契”制度被废除后,大部分邓干力克便离开主人家,外出过独立生活。
民国时期新疆进步民族上层。新疆阿勒泰人。哈萨克族克烈部首领。年青时在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求学,开始接触进步思想。1929年协助其父哈那比亚贝子和沙里福汗酝酿反对金树仁统治,事泄失败。1933年1月,
?—1891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姓索绰络氏。道光十八年(1838)进士。历官实录馆纂修,侍讲学士,礼部、户部右侍郎,正红旗蒙古副都统,总管内务府大臣等。咸丰八年(1858),宝泉局炉棚起火,请另购
见“陈大六”(1257页)。
?—1758清朝将领。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人。雍正(1723—1735)中被清军俘执,为西宁高氏(回民)育为己子,遂从其籍,改是名。成年后,应征从军。因忠勇,擢保宁堡守备。乾隆二十二年(1757),定边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中统五年(1264)开始定籍。专司巡逻地方、缉捕盗贼、执械护送过境官府纲运及流徙罪犯。自诸色户计中每百户取中户一人充役,原承担的包银、税粮由其余99户分摊,并免杂泛差役。值役时初持闷
唐初分布于漠北地区诸铁勒部落之称呼。十五部分别为:薛延陀、契㶸、回纥、都播、骨利干、多览葛、仆骨、拔野古、同罗、浑部、思结、斛薛(又作斛萨)、奚结、阿跌、白霫等。诸部初隶西突厥处罗可汗,
见“赫哲族”(2422页)。
北魏世祖太武帝拓跋焘年号。428—431年,凡4年。
即“兀良哈”(108页)。
见“别里沙”(10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