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都喇璊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公品级噶岱默特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一年(1756),随父至伊犁投奔清军。二十五年(1760),受命入觐,授拜城阿奇木伯克,秩四品。四十年(1775),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一年卒,子迈玛第敏袭。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公品级噶岱默特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一年(1756),随父至伊犁投奔清军。二十五年(1760),受命入觐,授拜城阿奇木伯克,秩四品。四十年(1775),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一年卒,子迈玛第敏袭。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乌兰察布盟西北部。牧地东界喀尔喀右翼旗,西界乌喇特旗,南界归化城土默特,北界大漠。元属大同路,明入蒙古。天聪七年(1633),首领车根率众归附后金。康熙三年(1664)授其
清代内蒙古绥远城(今呼和浩特)旗兵习武练功的场所。绥远城正蓝、镶蓝、正白、镶白、正红、镶红、正黄、镶黄等八个旗佐皆设之。功房内备有各种传统武术器械,练功者可在此学练拳击沙袋、扔锁子石、摔跤及练刀、枪、
又作若喀字脱胎于纳西象形东巴文的一种字。(从科学意义上讲,不能认为是一种独立的文字)。流传于云南中甸三坝洛金河一带及丽江的部分纳西族中。这里的纳西族自称“阮可高布若”,故名。他们操纳西东部方言,信仰东
?—1773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图伯特氏。御前大臣旺扎尔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授三军侍卫。三十六年(1771),擢御前头等侍卫,署镶黄旗蒙古副都统,授正蓝旗蒙古副都统。三十七年二月,随军征
金代对沪沟河(今永定河)河神的封号。大定十九年(1179)封,初,礼官以祀典所不载,难之,终特准建庙。每岁委本县长官春秋致祭。
见“火不思”(392页)。
地名。因河得名。藏语称“桑曲”。即今甘肃夏河县,土名“拉卜楞”以拉卜楞寺得名。位于大夏河上游,东接临夏,西南连碌曲县,东南邻临洮、卓尼,西北界青海黄南自治州。古为藏族所居,清初蒙古入其地,呈汉、藏、蒙
藏语“Sprul pavi sku”(朱贝古)的译称,意为“化身”,又译作“活佛”。此名唐吐蕃时已有,但仅系对赞普神化的誉称。元初西藏噶玛噶举派开始实行“化身”转世继承制,即推选一幼子为前辈上师的继承
明代地方官吏兼并黎族土地的一种重要手段。明王朝每次镇压黎族人民起义后都往往没收黎族大量的山林和土地,如万历二十八年(1600)镇压琼山以马矢为首的黎族起义后,掠夺土地63顷98亩;四十二年(1614)
见“太悉伏”(273页)。